韶山将在除夕、春节期间对城区及景区实行禁燃禁放、安全检查
韶山将在除夕、春节期间对城区及景区实行禁燃禁放、安全检查




为给广大市民和来韶游客创造一个安全、祥和、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韶山将在除夕和春节假期采取禁燃禁放、安全检查等系列安全管控措施。
禁燃禁放
下列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一)毛泽东广场、毛泽东青年塑像公园、韶山烈士陵园及所有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场所;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公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七)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安全检查
1、进入景区,所有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2、随身物品全部进行安检,禁止携带以下物品进入,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扣并处置:
(1)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各类易造成人身伤害的棍棒及尖锐物品(肢残人士使用的拐杖、假肢、盲杖等除外);
(2)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3)无人机等小型航空器及遥控器,各类航模及遥控装置,风筝、孔明灯等空飘物;
(4)动物(导盲犬除外);
(5)带有商业性,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党中央精神、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的海报、标语、条幅、旗帜、传单等物品;
(6)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它物品。
特此通告
来源 | 韶山公安
编辑 | 王开颜
一审 | 王开颜
二审 | 谢茂丰
三审 | 李虹蓉
投稿 | sssrmt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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