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宿县旅游维权指南
八宿县旅游维权指南
为优化八宿县旅游市场环境,规范导游执业,遏制强制购物、低价陷阱等乱象,切实保障游客权益,县文旅部门特发布以下普法与维权指引:
一、六类违法导游行为,坚决禁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规定,以下行为明令禁止,游客遇之可维权:
1.以殴打、恐吓、滞留等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
2.虚构“政府补贴”“扶贫”等信息诱骗消费;
3.未经协商擅自增加购物、自费项目或要求游客等待;
4.行程中兜售物品、明示/暗示索要小费;
5.收受购物场所、经营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6.无证执业或旅行社安排无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
二、法律撑腰,维权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明确:旅行社不得低价诱客并通过购物、自费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强制指定相关项目(双方协商一致除外);游客遇违规可在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退货退款或退还自费项目费用;违规旅行社将面临3万—3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吊销经营许可证;无证导游、索要小费等行为将被处以1000元—1万元罚款,暂扣或吊销导游证。
三、游客维权五要点
1.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式合同并索要发票,拒绝陌生渠道;
2.抵制不合理低价游,警惕“低价陷阱”;
3.留存行程单、合同、付款记录、票据、录音录像等完整证据;
4.遇侵权先理性沟通,要求停止违规并退还不合理费用;
5.及时投诉维权: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八宿县文化和旅游局投诉电话:18189905820。
来源:八宿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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