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公告

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公告
根据持续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切身利益,特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旅游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旅游虚假宣传问题:在线旅游平台、涉旅企业及个人通过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违规招徕等方式误导游客消费;发布虚假旅游信息、不合理低价游信息等行为。
(二)强制购物与消费陷阱问题:旅行社、导游、旅游客运经营者及旅游购物场所通过“以购养游”、商业贿赂、诱导欺骗、强迫购物等方式侵害游客合法权益;旅游购物场所存在价格欺诈、假冒伪劣、不明码标价等行为。
(三)旅游客运市场违规问题:旅游客运车辆无资质运营、擅自变更行程、违规停靠、途中甩客、不规范驾驶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旅行社及导游违规经营问题:旅行社存在业务层层转包、不与游客签订规范旅游合同、无证从事旅行社业务;导游无证带团、擅自变更行程、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兜售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背后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公职人员在旅游市场监管中失职失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参与或包庇旅游行业违法违规经营,甚至存在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
三、举报方式
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举报电话:0851-82523707
清镇市纪委举报电话:0851-82514775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邮寄地址:清镇市滨湖街道百花新城行政综合楼813室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反映问题,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和合法权益,坚决认真查处问题线索。
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举报问题应真实、准确,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录音、合同、票据等),并如实提供本人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反馈;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我们将建立专门台账,逐一核查、依法处理,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查处情况,形成有力震慑。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线索,共同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旅游环境。
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6年2月28日

主办:清镇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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