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到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旅游、探险等活动的通告

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
广大游客及社会各界朋友们:
随着香格里拉市“世界徒步圣地”文旅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市域内部分尚未开放、尚未开发区域,凭借独特的山地地貌与原生态自然景观,受到众多探险徒步爱好者和游客青睐。但由于这些区域地形复杂、气象多变、基础设施薄弱、服务配套不完善,若在未经专业训练、无专业团队保障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开展探险徒步活动,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为切实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禁止擅自进入未开放未开发区域开展旅游活动
1.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地质灾害隐患区、无人区、未规划景区等)在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应急救援等方面均不具备旅游条件,擅自进入可能面临迷路、失联、山洪、泥石流、野生动物侵袭等多重风险。
2. 擅自开展登山、徒步、探险、攀岩、探洞、露营、野炊等活动;
3.在未开放水域游泳、漂流、划船等水上活动;
4.违规开辟道路、搭建设施、破坏自然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5. 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6.把未开发开放区域和私设“景点”“野景区”作为旅游产品进行推介、宣传;
02
压实旅游经营者主体责任
各旅行社、户外俱乐部、文旅企业等市场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严禁组织团队或诱导游客前往未开发未开放区域,不得发布相关虚假宣传信息或“野生路线”攻略。行业协会要加强自律管理,对违规组织活动的单位,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纳入信用惩戒名单。
03
特殊情形的审批要求
因科学考察、生态监测、文物保护、应急救援等法定特殊需求,确需进入未开发区域的单位或个人,须提前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04
明确法律责任与救援机制
对违反本公告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有关部门将依法采取劝返、告诫、罚款等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因违规进入导致被困需救援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相关组织和被救助人需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如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其风险和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05
监督与举报途径
各相关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未开发区域的日常巡查与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违规进入未开发区域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
香格里拉市长热线(0887-12345)
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0887-8222642)
为了保障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游客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珍爱生命,敬畏自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文明出游。
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2月13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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