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河南篇|河南省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可以如何盘活利用?

河南省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可以如何盘活利用?
核心解答
针对河南省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住宅的盘活利用,现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产业政策从流转方式、产业融合、规划用地保障以及文旅专项支持等多个维度给出了明确的指导与规范。以下是具体的措施和政策梳理:
一、 盘活利用的主要方式与途径
1.多元化流转与合作: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允许村民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进行盘活利用,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创新闲置住宅的利用模式。
2.产业复合利用:鼓励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农房进行复合利用,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发展农家乐、乡村旅游、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乡村民宿等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
3.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允许进城落户的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退出的宅基地优先用于保障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他宅基地需求,从而在保障农民权益的同时减少资源闲置。
二、 规划管控与用地保障措施
1.优先利用存量与空闲地:对于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的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产业,政策要求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和闲置宅基地,原则上应集中在村庄建设边界内。
2.村庄规划统筹引导: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各地需制定盘活利用农村废弃宅基地等低效闲置土地的政策措施,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3.文旅用地专项支持: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建设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等体验活动场所。
三、 结合乡村民宿与文旅发展的专项政策
1.鼓励发展民宿旅游:城乡居民可以利用自己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住宅从事民宿旅游,为旅游者休闲度假、游览观光或者体验乡村生活提供服务。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乡村民宿。
2.注重乡土文化保护传承:在盘活利用过程中,强调注重传统村落、历史街区的保护,将传统艺术、传统工艺、历史传说等文化元素融入乡村民宿和旅游开发。严禁大拆大建,要求保持乡村原貌和地域特色,塑造富有本地特色的乡村风貌。
关联标准补充
村庄规划编制要求:《河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规定》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农村集体立足本地资源和生态优势,利用乡村特色风貌、优秀传统文化等,引入乡村运营主体,发展乡村旅游、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业态。村庄规划需合理安排产业用地布局,为闲置宅基地盘活提供法定规划依据。
乡村民宿标准化发展:《河南省乡村民宿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为盘活后的闲置住宅转化为标准化、精品化乡村民宿提供了等级划分、质量监督及复核管理的标准依据,助力闲置农房向高品质文旅资产转化,推动乡村民宿特色化、精品化、集群化发展。
依据来源: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资源保护利用推动现代化河南建设的意见》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河南省乡村富民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河南省旅游条例》
《河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规定》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用地的通知》
《河南省乡村民宿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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