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各地及景区→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及禁放区域规定


开封多地烟花爆竹燃放时间规定
(一)1月22日(腊月二十三)17时至1月23日(腊月二十四)凌晨1时;
(二)1月28日(除夕)1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三)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6时至23时;
(四)2月12日(正月十五)6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朱仙镇启封故园景区

为确保公共安全和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接上级部门要求,朱仙镇启封故园景区演艺节目中烟花部分暂停燃放。
更多精彩节目和活动,请关注景区公众号和抖音号。
朱仙镇启封故园景区
2024年12月25日

开封部分地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1

祥符区2025年春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HAPPY NEW YEAR
(一)主城区禁放区域:
东至经四路(含)、西至宏达大道(含)、南至园区路(含)、北至中学街(含)。
(二)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东至东环路(含)、西至经二路(含)、南至中学路(含)、北至吉祥路(含)。
(三)其他禁放区域
1.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及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区、仓储区等重点区域;
2.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3.重要军事设施;
4.文物保护单位;
5.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
6.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7.车站、桥梁、主次干道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8.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9.绿地、林场、苗圃、草地、湿地、水源保护区等重点防火区;
10.高层建筑、设有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及周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其周边具体范围,由有关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2

通许县2025年春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HAPPY NEW YEAR
(一)主城区禁放区域:
1.县实验小学周边500米禁放区域:南环路(含)、解放路(含)、行政路(含)、康力路(含)四条路线的闭环区域内。
2.县税务局周边500米禁放区域:商业路(含)、富民路(含)、水利路(含)、爱民街路(含)四条路线的闭环区域内。
(二)其他禁放区域:
1.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及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区、仓储区等重点区域;
2.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3.重要军事设施;
4.文物保护单位;
5.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
6.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7.车站安全保护区内、桥梁等交通枢纽地区;
8.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9.绿地、林场、湿地、苗圃、水源保护区等重点防火区;
10.高层建筑、设有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及周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其周边具体范围,由有关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3

杞县2025年春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HAPPY NEW YEAR
(一)东环路南至S220省道(老南环),北至北门大街(以西)。
老北环路东至北门大街西至汶水路至经一路至S316(开杞路)至经三路(以南)。
经三路北至S316(开杞路)南至新南环路(以东)。
新南环路西至经三路,东至杞苏路(以北)杞苏路至高阳路口(以西),高阳路口(S220)至国道106(以北)。
(二)其他禁放区域:
1.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及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区、仓储区等重点区域;
2.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3.重要军事设施;
4.文物保护单位;
5.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
6.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7.车站(含火车站广场)、轻轨站、桥梁、码头、主次干道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8.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9.绿地林场、苗圃、草地、湿地、水源保护区等重点防火区;
10.高层建筑、设有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及周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其周边具体范围,由有关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4

开封市区2025年春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HAPPY NEW YEAR
(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龙亭区、鼓楼区、顺河回族区、禹王台区禁放区域:
东至东环北路—公园路(含)、西至一大街(含)、南至陇海铁路(含)、北至东京大道(含)。
(二)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禁放区域:
东至园区东外环路(含)、西至奉公街(含)、南至善工路(含)、北至马家河。
(三)其他禁放区域:
1.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及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区、仓储区等重点区域;
2.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3.重要军事设施;
4.文物保护单位;
5.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
6.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7.车站(含火车站广场)、轻轨站、桥梁、码头、主次干道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8.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9.绿地、林场、苗圃、草地、湿地、水源保护区等重点防火区;
10.高层建筑、设有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及周边。
(四)各县及祥符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确定辖区内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其周边具体范围,需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春
节
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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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开封发布、杞县人民政府、通许县人民政府、祥符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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