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榷随笔|能不能去俄罗斯旅游?及俄罗斯法治种种

能不能去俄罗斯旅游,及俄罗斯法治种种
全文:2523字
作者:黎土艺,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国家研究型国立大学硕士
正文
2026年1月31日至2月1日,微信公众号DasSchreibenAnDerWand发表三篇学者随笔,标题分别为《苏联就这生活》《我不太建议去俄罗斯旅游》《我为什么不建议去俄罗斯旅游2》。本文拟就其中观点进行评论与反驳。
中文互联网对俄罗斯的印象存在极端化,习惯将当前的俄罗斯与过去的帝俄/苏俄/苏联等同起来,苏联犯下的过错在某种程度上被视为亘古不变的人性论,只要历史上曾经发生过,今后也一定会出现。很难想象从高中开始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至少是其片段)且一路走到博士的人,仍然想象着这种命运往返论。许多人对俄罗斯的印象停留在苏联时期以及苏联刚解体那会儿,几乎没有了解过什么叫“最新的俄罗斯”。更有甚者,将苏联的种种问题全部归到斯大林身上,即使于史无据。在这种情况下,俄罗斯被塑造为恶之根源,俄罗斯在国内的舆论空间只能是某种负面形象,与欧美德日“赢学”相对立的独属于俄罗斯的“输学”。且不说互联网上关于俄罗斯的信息是否全面且准确,依据当前互联网信息茧房所做的推论,在论据可靠性层面上就值得怀疑,按照形式逻辑得出的结论,是否值得信服?恐怕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如果仅凭中文互联网上的某些信息就能够得出结论,是否可以认为只要某国在意识形态上砸钱砸得多,留学中介和YL们(某知名文学刊物)整天渲染“世纪终结论”“自由美利坚”“民主灯塔”“岁月小静好”“只要小民幸福不要大国尊严”“国王不进风雨进”,这些国家就会客观地“安全”“和平”“宁静”“富足”“自由”“民主”呢?确实,国王不进炮弹进,炮弹不进资本进,资本不进萝莉进。
文章说:“至少在现代互联网里,俄罗斯的负面新闻确实比其它旅游目的地多,你听过日韩欧美东南亚黑警勒索或者类似的公务人员勒索或者罚款的传闻吗?”太对了,的确没有,美国也就是下点药吸点大麻走走僵尸步制造高达零件,韩国灌点假酒深夜性骚扰,东南亚绑架进缅甸园区心情好了砍四肢,日本和韩国还好点,因为他们大概率分不清你是本土还是臭外地的。其实也不必说,日韩旅游完全可以理解,两小国靠旅游业支撑自身经济,如果旅游业都做不好他们还能做什么?但作者以美国和东南亚为例子,实在令人难绷。美国夜晚不能出门容易挨枪子的丑闻已众所周知,而东南亚,想必作者没有在广东、广西和云南这几个省份待过,十年前还村村户户张贴标语劝说不要去东南亚。《湄公河行动》《毒战》《孤注一掷》......太安全辣东南亚。这不是信息茧房,还有什么是呢?相较之下,俄罗斯负面新闻看起来相当多的原因可能是国家杜马并不愿意把钱花在培养殖子身上。不得不承认的是,同西方集体一样,我国也存在着“恐俄症”,黑俄和恐俄在互联网上已然成为某种政治正确。留学中介没有把重心放在俄罗斯身上也有一定的原因,某些资本主义国家动不动一年几十万美刀的费用实在太美了。
文章还存在一定的地理误区。传统上将俄罗斯视为欧洲国家,理由是它的政治、经济中心主要位于欧洲一侧,这种说法忽视了俄罗斯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度,只具备人文分类的一定意义。作者认为俄罗斯是交战国家,认为它没有那么安全,所以不建议去俄罗斯旅游。这种逻辑推导显然存在简单化的问题。俄罗斯疆域1709.82万平方公里,横跨欧亚两个大洲,除了莫斯科、喀山和交战边缘带容易遭受来自乌克兰和欧盟的直接打击,其他地区可以说相当安全。热门旅游地点包括圣彼得堡、索契、摩尔曼斯克、叶卡捷琳堡、下诺夫哥罗德、新西伯利亚、符拉迪沃斯托克等不在热战范围之内,尤其是黑龙江边上的符拉迪沃斯托克。作者没有去过俄罗斯,也没有研究过俄罗斯,不能理解“幅员辽阔”的地理意义,当然没有也不可能谈到:国内飞往俄罗斯热门旅游地点的航班航线是否需要且现实地经过交战区域?所谓航班击坠的风险,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成立?作者并非基于事实,而是凭借道听途说谈论自己的意见,存在洞穴假象和市场假象的嫌疑。事实上,就算是在莫斯科的留学生也很少会谈到(更不用说遇到)恐袭、空袭、无人机轰炸等军事行动。简而言之,面对一个国土面积如此辽阔的政治实体,无此容纳其地理存在的大视野,不足以对其进行审视。当然,如果要防止犯下以偏概全的错误,作者至少需要指出,“不劝”指的是莫斯科以及靠近顿涅茨克和卢甘斯克一侧的地区。
如果仅仅讨论苏联刑法四要件理论或者当前的俄罗斯政治经济问题、法治问题,倒也不必专门写文回应这一习以为常的“黑俄”。1991年解体后的一段时间内,俄罗斯的确登上世界最腐败国家之列,这是不争的事实。但作者在短短两天内发表关于苏联/俄罗斯的文章,且内容隐约间延续了对四要件理论的污名化,则不能不让人怀疑其动机。关于苏联或者俄罗斯的四要件理论,徐澍已经多次撰文指出国内对苏联四要件的阅读偏误和传承断续,曾经引起国内刑法学界的侧目,这里不必再谈。我要提的问题很简单也很直观:为什么国内认为苏联四要件充满谬误,但四要件理论仍然在当下的俄罗斯被继承下来了?难道俄罗斯学者都是傻子?俄罗斯刑法学家们都在延续所谓苏联四要件的不足,自欺欺人?独立主权的政治实体会按照自己的现实安排自己的法律结构、内容,即使是依附型国家。苏联作为社会主义先发型国家,自然不能称它的法律理论已经达到静止状态而无谬误之处,但因为其先发缺陷而否认四要件体系源自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的自主性及科学性,未免有些矫枉过正。法律理论除了民法,我国对苏联/俄罗斯的法律理论内容多存在误解、断裂和污名化,法理尤其是维辛斯基之后的苏联/俄罗斯法理学、劳动法尤其是60年代以后的苏联/俄罗斯(主要是现在的俄罗斯)等等。
作者也就欺负一下俄罗斯法学研究无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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