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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游目的推荐

孝义: 关于禁止在旅游景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admin2026年01月23日 07:03:03国内旅游目的推荐1
孝义: 关于禁止在旅游景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孝义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禁止在旅游景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景区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保护旅游景区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安全,维护文明、和谐、有序的旅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孝义文旅行业实际,现就禁止在旅游景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禁止区域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明确划定的保护范围。法律法规和孝义市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禁止行为

全年全天候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燃放所有种类的烟花爆竹。

责任分工

1.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本辖区内旅游景区禁放工作的宣传引导、日常巡查和协同处置。

      2.文旅集团、景区经营管理单位为直接责任人。必须在景区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规范的禁放警示标识;加强内部管理和巡查,及时劝阻、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利用广播、电子屏等开展宣传;将宣传引导、隐患排查、违规劝阻等具体任务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建立健全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3.游客及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文明旅游,主动抵制并劝阻他人在景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民事及刑事责任。

     文旅行业或景区若需举办大型焰火展演活动,须提前15日向市公安局、市文旅局提出申请,依法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团队实施,同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在指定时间、地点燃放,接受相关部门全程监管。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孝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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