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旅游出行安全无小事,警惕旅游包车违规行为

近期,市交通运输局结合旅游运输行业特点及春运前道路客运周期性规律,依法查处多起旅游包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相关案例
· 案例一
2025年12月4日,执法人员在南朗街道孙中山故居周边巡查时,发现一辆天津籍旅游包车停靠下客。经查,该车包车线路标志牌与实际运输行为不符,且司机无法提供有效包车合同。执法人员依法对导游和司机制作询问笔录,并立案处理。
· 案例二
2025年12月30日,根据市交警支队提供的线索,执法人员联合属地交警大队在东区街道金钟湖周边,对一辆湖北籍旅游包车进行查处。调查发现,该车包车线路标志牌与实际运输行为不符,且运输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执法人员现场制作询问笔录,并立案处理。
· 案例三
2026年1月12日,执法人员在板芙镇巡查时,发现一辆天津籍旅游包车停靠在某餐厅前,一批宁夏籍游客正在上车。经查,该批游客实际旅游线路均在广东省内,导游(领队)现场逃逸,司机不能提供有效包车线路标志牌和包车合同。执法人员对司机及游客制作询问笔录,并立案处理。此外,该车所属公司与12月4日查处车辆为同一家天津籍客运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已函告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监管,杜绝异地违规包车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客运包车应当凭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并持有包车合同,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
执法检查发现存在涉嫌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等行为,将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拟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温馨提示
当前旅游运输行业仍有薄弱环节,主要是旅行社和相关客运企业为压缩成本、减少开支,在调度安排车辆方面把关不严,存在以次充好、偷梁换柱等行为,给游客出行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在此,市交通运输局对广大市民作出以下宣传提醒:
一是务必选择合法合规的旅游社报团出行,签订正规旅游合同,不参与非正规渠道的组团游。
二是在旅游出行的过程中关注包车的合规性,一旦发现有外省籍车辆参与省内旅游运输、线路标志牌与实际运行线路不符等异常情况,及时通过12345或12328信访举报。
三是如在旅游过程中遇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对所乘坐的旅游包车依法检查时,请主动配合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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