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旅游职业学院关于2026年高职分类招生免试入学择优录取实施方案

一、方案总则
为规范2026 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免试相关工作,保障符合条件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2026 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制定本专项实施方案。方案适用于申请我校免试入学考生,免试入学考生排位遵循“分数优先、项目对口、综合评定”原则,以考生客观资质为依据,结合我校专业人才培养需求,科学开展排位录取工作。
二、排位计分规则
我校免试入学排位计分主要依据考生在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等次及职业资格等级,按相应标准累计积分,同一年度同一赛项取最高分。
1.获得教育部牵头举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的奖项(金奖/一等奖:60分;银奖/二等奖50分;铜奖/三等奖40分)。
2.获得人社部牵头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的奖项(金奖/一等奖:60分;银奖/二等奖50分;铜奖/三等奖40分;优胜奖30分)。
3.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奖项(金奖/一等奖:60分;银奖/二等奖50分;铜奖/三等奖40分)。
4.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奖项(金奖/一等奖:20分;银奖/二等奖:15分;铜奖/三等奖:10分)。
5.获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级技师/一级):20分;技师/二级:15分;高级工/三级:10分。
三、录取实施流程
1.资格复核:招生就业处联合教务处,对报名考生的免试资格、获奖证书、学业成绩等材料进行真实性复核,剔除不符合条件的考生。
2.分数核算:按上述排位规则计算每位考生综合得分,形成《免考生综合得分排名表》。
3.择优录取: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计划数末位出现同分,则依据考生所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低进行排位,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4.专业调剂:未被录取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调剂至有空额的相近专业;不服从调剂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结果公示:预录取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无异议,录取结果正式生效。
四、说明
本方案仅适用于2026年我校高职分类招生免试入学考生,与我校《2026年高职分类(对口单独招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具有同等效力。考生提交的获奖材料、学业成绩等需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并上报海南省教育考试局备案。录取工作全程接受省级招生部门监督,确保“阳光招生”落到实处。
海口旅游职业学院
2026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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