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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崇明文化旅游产业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admin2025年12月31日 20:59:03国内旅游目的推荐2
关于开展2025年度崇明文化旅游产业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为促进崇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文旅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依照《崇明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沪崇文旅规〔2025〕2号),现就开展2025年度文旅产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本区文旅产业发展导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依法设立在崇明区的文化和旅游类企业及相关社会主体,以及为推动崇明文旅产业发展在崇开展业务,并取得实际成效的文化和旅游类企业及相关社会主体。

二、扶持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旅游住宿类项目(中高端旅游饭店、高端民宿)、旅游景区类项目(国家A级旅游景区、主题乐园)、旅游新业态类项目(花卉观光等11种旅游新业态、文旅特色配套)、旅游服务类项目(乡村旅游服务综合体、旅游厕所、特色文化场馆、智慧旅游、导游、影视拍摄)、旅游导入类项目(游客组织、文旅节庆活动)进行扶持奖励,扶持奖励标准详见附件1。

三、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2月10日。

2.申报平台:企业在浏览器中打开崇明区企业专属网页: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cm/enterprise/eindex?point=YKJHY_01,推荐浏览器:Chrome、Firefox、Edge等。

3.操作步骤:点击“崇明区产业发展服务平台”,进入后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平台,进行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电子材料。详细操作步骤可参考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4.申报材料:需线上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完税证明;项目主要情况及资金筹措证明(与项目相关的、有效的合同协议、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或证书;申报单位历年已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或政策)支持的相关说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四、认定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通过崇明区产业发展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高端民宿类、国家A级旅游景区类项目无需网上申报)。

(二)乡镇初审。各乡镇登录申报平台,主题乐园、旅游新业态、文旅特色配套乡村旅游服务综合体、旅游厕所、智慧旅游视拍摄特色文化场馆类项目进行初审,并20251月23日前完成平台初审操作。(请登录崇明区产业发展服务平台进行审核,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

(三)组织评审。区文化旅游局按照内部条线分工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

(四)讨论审定。根据评审意见,经区文化旅游局初步认定后,与区财政局会商确定拟扶持项目。

(五)公示和拨付。向社会公布各有关项目拟扶持对象,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无异议者拨付扶持资金。

五、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

类型

项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旅游住宿类

中高端旅游饭店

范老师

59610126

旅游景区类

主题乐园项目

梅老师

59613185

旅游新业态类

旅游新业态项目

文旅特色配套项目

秦老师 

59616056

影视拍摄

智慧旅游

旅游服务类

乡村旅游服务综合体

冯老师

59621227

旅游厕所

特色文化场馆

导游

候老师

39612084

旅游导入类

游客组织

文旅节庆活动

施老师

59610263

技术支持:

喻文 联系电话:13482269664

余周 联系电话:18601799896

六、附件下载

沪崇文旅规〔2025〕2号文关于印发《崇明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崇明区产业发展服务平台_用户端操作手册.docx

【来  源】崇明文旅

【编  辑】经济办  龚晨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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