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新增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第三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名单的公示
勉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新增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第三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关于申报第三批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汉文旅字〔2023〕76号)等相关规定,为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经推荐申报、资料审查、座谈评估和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提出新增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第三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2月28日至3月12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勉县文化和旅游局艺术股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16-3238817
邮箱:6753943570qq.com
附:勉县新增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第三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人选名单
2024年2月28日
勉县新增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
第三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人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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