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关于收集政策兑现相关资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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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关于收集政策
兑现相关资料的公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自治区、拉萨市各项工作安排,聚焦园区发展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强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更好地发挥招商引资对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持续激发产业发展活力,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的通知》(藏政发〔2021〕9号)和《西藏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藏财教字〔2012〕105号)和《拉萨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实际,于2024年1月1日出台实施《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若干规定》(试行)。
现就收集兑现《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若干规定》(试行)相关资料公告如下:
1.根据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原规定中涉及水电补贴的不予兑现;
2.请符合条件的辖区企业,按照规定条款及附件1,填写附件2、3,并于2026年4月15日前将附件2、3及相关佐证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园区管委会经发局;
3.本次兑现范围均针对2025年度所产生的业务;
4.园区管委会经发局将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资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逐一兑现相关资金。
附件:1.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奖补资金申报材料
2.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奖补资金申请表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
往期回顾
审核:余航
来源: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编辑:次仁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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