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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游目的推荐

男子和情人旅游时病亡,妻子索赔100万精神损失费,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admin2026年03月15日 07:58:07国内旅游目的推荐5
男子和情人旅游时病亡,妻子索赔100万精神损失费,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50岁男子徐某与情人于某外出旅游时突发疾病离世。于某未告知徐某家人,私自处理其后事。一个月后,徐某妻子段女士得知噩耗,要求于某移交丈夫遗物。协商无果下,段女士以侵犯配偶权起诉于某,索赔百万。法院公正判决,维护了正义。 徐某与段女士婚后育有一子,儿子留学海外后,夫妻聚少离多。2021年9月,段女士接到于某电话,被告知其夫已病逝。随后,双方就遗物交接产生分歧。于某提出,需段女士为徐某选定安葬地,才肯交出骨灰。因儿子远在国外,段女士欲等其归来共商。然而,当二人确定墓地后,却无法再联系到于某。 段女士报案后,因联系不上于某,便与公婆、儿子一同起诉。她在徐某去世后才意外发现徐某和于某有不正当关系。段女士称,于某破坏其家庭,在徐某外地重病时,未通知她,冒用妻子身份决定救治方案,私自火化遗体,侵犯了她作为配偶的多项权利,给她造成极大精神伤害,要求赔偿100万精神损失费。随后,段女士向法院提交了结婚证、户口本、报警回执、病历本、检查报告、病危通知书、火化证等证据。
证据表明,于某在徐某住院后,未经家属同意,就在配偶栏签名,并擅自处理遗体火化事宜。于某在法院多次传唤下,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事情发生后,网友纷纷发表看法。有人指责涉事情人行为愚蠢,缺乏法律意识,未通知男子家人;也有人反思妻子对丈夫关心不足。于某冒用妻子名义处理徐某后事,其行为违法且违背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此类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于某需承担法律责任。此外,于某还需对段女士等人做出相应赔偿。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和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民法典》明确将一夫一妻作为基本原则。“第三者”与夫妻中的过错方破坏此制度,侵害合法婚姻关系,违反夫妻忠诚义务,属侵犯配偶权的民事侵权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于某的行为致使段女士等人未能见徐某最后一面,错过其人生大事,严重损害人伦亲情,给原告造成巨大精神痛苦。因此,段女士等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合理合法。法院判决于某赔偿20万精神抚恤金。此案提醒人们,婚外情不被认可,男女相处需遵守公序良俗与法律法规,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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