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旅游行业:公告!
尊敬的广大游客和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按照工作部署安排,武宁县文广旅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导游乱象: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导游证,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强制消费:旅行社及导游在旅游过程中以各种方式诱导、强迫游客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购物、自费项目等。
旅行社违规经营: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国内旅游、出境旅游等业务的“黑社”行为;旅行社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以及被吊销许可证后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
其他有关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旅行社未与游客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条款存在“霸王条款”;旅行社不按时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旅行社通过“低价游”吸引游客后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
二、投诉举报电话
武宁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武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0792-2761441
三、开展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各位游客和市民朋友们如发现上述不法行为,可通过上述投诉举报电话如实提供问题线索。提供的线索应尽量详细,包括违规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温馨提示
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
希望各旅行社企业、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心、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武宁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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