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布旅游投诉举报方式,专治这些乱象!
旅游遇强制购物、虚假宣传?
黑龙江投诉举报电话来了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文化和旅游部关于集中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统一部署,巩固拓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深入纠治旅游市场无证经营、强制购物、虚假宣传、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等问题,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旅游消费环境。现将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专项工作投诉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一)旅行社宣传旅游产品,以虚假政府补贴、零团费、低价招徕的行为;
(二)以承诺专车、独立成团,实际拼车、拼团虚假承诺的行为;承诺“全程无购物”“无隐形消费”,实际增加另行付费、增加购物店行程的行为;
(三)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转团、无出境资质旅行社超范围经营、旅行社承接无旅行社经营资质平台账号旅游业务的行为;
(四)旅行社未按《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与旅游者签订载明法定事项的规范旅游合同,旅行社不实际开展经营业务、出租或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五)旅行社未足额缴纳质量保证金,无实际经营地址的行为;
(六)以俱乐部、微信群、研学机构、户外组织等名义组团未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擅自从事旅行社业务的行为;
(七)旅行社或导游以欺骗、诱导、恐吓、侮辱、弃置等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行为;
(八)文化和旅游部门在旅游市场监管中推诿扯皮、监管不严、有案不查、失职失责问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影响公平公正执法和处罚问题;旅游投诉办理质量低有案不转问题;审批部门对企业依法提出办理的事项以各种理由推诿,未按规定给予办理,管理措施未能落实等问题。
二、投诉举报方式
(一)电话:0451-87733328。
(二)邮箱:
whsczhzfjdj@163.com。
(三)地址: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97号)。
(四)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三、投诉举报须知
(一)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视情节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投诉举报时需报实名,可附现场照片、录音、视频等佐证材料,注明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以便及时沟通和反馈处理结果。
(三)受理范围必须为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请依法依规向其他相关部门提出。
(四)我单位严格保密投诉举报相关信息,依法保障投诉举报人合法权益。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3月9日
编辑:吕晶晶
审核:祝春霞 艾洪超
监制:崔广胜
咨询热线:0459-6696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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