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旅游市场问题线索征集的公告
第七师胡杨河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旅游市场问题线索征集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提升第七师胡杨河市旅游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第七师胡杨河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来源:七师文旅 免责声明:本文部分图片及资料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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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重点
(一)无证照违法经营
1.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开展旅游业务;
2.未取得导游证或伪造证件从事导游活动;
3.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
4.无营运资质车辆承接旅游团队运输业务。
(二)消费欺诈与强制消费
1.导游胁迫、诱导游客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
2.旅行社通过“低价游”吸引游客后强制消费;
3.景区、餐饮、住宿等场所虚标价格、缺斤少两。
(三)市场秩序与合规问题
1.旅行社不按时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2.以恶性价格战扰乱旅游市场,降低服务标准。
(四)虚假宣传与违规操作
1.发布虚假旅游广告,虚构“政府补贴”“限量特价”等营销话术;
2.隐瞒购物点数量、压缩游览时间变相诱导消费;
3.未与游客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条款存在“霸王条款”。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992—6687316
2.邮箱举报:qswlfwzx@163.com(需在标题中注明旅游举报线索)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提供具体时间、地点、涉事主体名称、事件经过及相关证据(合同、录音、付款凭证等),以便核查;
2.鼓励实名举报,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举报内容需真实客观,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四、整治措施
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我局将逐一核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将依法移交相关单位进行严肃查处,并积极向社会公开典型案件及整治进展。
欢迎广大游客、从业人员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第七师胡杨河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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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廖思为
一 审:郭 伟
二 审:贾锦秀
终 审:张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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