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方遴选】北海银滩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路集散中心5号及6号商铺经营项目合作方遴选项目

项目概况
XIANGMUGAIKUANG
项目名称:广东路集散中心5号及6号商铺经营项目
挂牌价:1350000元/141㎡/年
标的简介:广东路集散中心5号商铺和6号商铺建筑为打通相连的状态,两间商铺面积共计约141㎡。广东路集散中心地段周边海鲜餐饮业态聚集、经营氛围相对成熟。

意向合作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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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个体工商户,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餐饮服务”等。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合作相关的其他条件
YUHEZUOXIANGGUANDEQITATIAOJIAN
1.成交的意向合作方(以下统称合作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合作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合作方不符合本项目“意向合作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合作资格。 2.履约保证金:贰拾万元整(¥200000.00)。竞价成交,成交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竞价服务费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覆盖的,请成交人签订《经营管理合同》(签约地点:北海市)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银滩公司缴齐。3.标的用途:经营餐饮、品牌饮品、特色小吃。其他项目未经银滩公司允许一律不得经营。 4.银滩景区公司作为经营主体,以现状提供经营场地,负责统一收银,提供场地外围的安保、秩序巡逻、垃圾清运、公共区域设备设施检修维护。 5.管理方作为经营管理服务提供主体,负责承担场地装修改造费用、配备专业运营团队、设备采购及维护及承担日常经营成本,负责项目自身运营所需安保、秩序管理、卫生保洁,承担本项目经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本项目所有营业收入统一由银滩公司收取,作为银滩公司的收入,银滩公司根据营业额的85%作为经营管理服务费与中标方结算。双方每隔15个自然日需共同核对并确认当期营业收入。核对完成后,管理方应向银滩公司开具与当期结算金额及适用税率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餐饮服务类税率为6%)。银滩公司在核验无误后,于7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7.设置年度经营总收入目标135万元作为竞拍底价,第4年经营目标递增10%(第4、5年经营目标保持一致),在本项目每一经营年度内,管理方应确保向银滩公司实现的年度经营收入总额(税前)不低于年度经营总收入目标(以实际竞价为准),该金额为管理方在本项目下应达成的年度最低经营收入保证目标。 为保证年度经营收入目标的实现,双方确认按月度分解比例将年度目标分解至各自然月,任一月度届满时,若管理方该月度实际总营业额未达到当月分解目标,管理方应于该月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银滩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当月月度目标与实际营业额之差(计算公式:当月违约金=当月月度目标-当月实际营业额)。如管理方出现连续3个月实际经营收入未达到当月月度目标且未在约定时间内足额支付相应月度违约金的,或当年度实际总营业额低于当年经营目标的50%,则构成根本违约,银滩公司除有权按前述约定收取违约金外,亦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管理方之日合同终止,管理方已向银滩公司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银滩公司有权直接抵扣,作为管理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确认,每一经营年度各月的经营收入目标占年度总目标的比例具体如下: 1月份收入目标占合同年度收入目标比例5%; 2月份收入目标占合同年度收入目标比例5%; 3月份收入目标占合同年度收入目标比例3%; 4月份收入目标占合同年度收入目标比例3%; 5月份收入目标占合同年度收入目标比例12%; 6月份收入目标占合同年度收入目标比例8%; 7月份收入目标占合同年度收入目标比例15%; 8月份收入目标占合同年度收入目标比例15%; 9月份收入目标占合同年度收入目标比例10%; 10月份收入目标占合同年度收入目标比例15%(其中,10月1日至10月7日占12%,10月8日至10月31日占3%); 11月份收入目标占合同年度收入目标比例6%; 12月份收入目标占合同年度收入目标比例3%。 8.本项目不具备唯一性,项目场地周边存在规划同类型项目,管理方需充分评估银滩景区及周边状况、疫情等因素给项目带来的风险,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银滩公司进行补偿、降低收入目标、延长合同期或提出其他要求。 9.该项目存在现有租户,成交人于2026年3月20日起方可承接项目场地(租户于2026年3月14日合同期满,且尚有5日腾退期)。 10.必须服从银滩公司对经营场地及人员形象、服务的统一要求,按“门前三包”有关要求及时清扫卫生,保持经营场所及周边区域的清洁卫生。管理方还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在店内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品牌授权书、投诉电话,确保信息清晰、公开、有效。 11.未经银滩公司书面同意,承租方或管理方不得进行装修、改造或设立招牌、标牌;确实需要装修、改造或设立招牌、标牌的,应向银滩公司提交书面方案,经银滩公司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且管理方需确保装修、改造或设立招牌、标牌不对项目场地造成损坏,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合同无论任何一方责任提前解除终止或期满终止,银滩公司均无需对管理方的装修、改造作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12.合同期内,管理方所有关联支付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小程序、移动端应用等第三方支付工具)均应当绑定银滩公司指定的唯一收款账户,并确保全部经营收入统一通过该账户进行结算。如管理方需通过自建小程序或其他线上平台开展销售业务,须事先向银滩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该线上平台必须成功绑定银滩公司指定收款账户,银滩公司予以配合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若因平台或其他原因无法实现账户绑定,银滩公司有权不予批准该线上销售渠道。线上平台开通后,银滩公司保留对平台后台销售数据进行不定期核查的权利。13.管理方确认,为保障银滩公司项目收益稳定性,承诺确保银滩公司每月度实际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本项目约定的月度收入目标,经营期每届满一个月度,经双方核算确认后,若银滩公司当月度实际累计营业收入低于本项目约定的月度收入目标,管理方应就未达成部分的差额向银滩公司足额支付违约金。14.另设1个月筹备期,筹备期内,管理方仅可用于装修、设备安装调试及开业筹备工作,不得开展经营性活动;若管理方提前开展运营的,则自实际经营之日起,全部营业收入须统一进入银滩公司指定账户。筹备期管理方应自行承担该期间内使用项目场地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及其他全部费用。) 15.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签订的《经营管理合同》中约定。
踏勘安排
TAKANANPAI
1.踏勘时间(需提前预约):挂牌公告期间工作日进行预约 2.踏勘地点:北海市 3.意向合作方自行与委托方另行约定具体踏勘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先生 13878986657。
联系方式
LIANXIFANGSHI
标的咨询:周经理 18577945661(交易集团)
报名咨询:罗经理 0771-5885208(交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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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小露
校对:周一帆
审核:黄 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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