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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导向下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区位与模式研究

admin2026年03月01日 12:07:16国内旅游目的推荐1
中央一号文件导向下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区位与模式研究

中央一号文件导向下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区位与模式研究

云南省富宁县民族中学地理教研组

摘要: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多年聚焦“三农”工作,明确提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促进乡村文旅融合发展,为我国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政策指引。乡村旅游作为衔接乡村振兴与文旅融合的重要载体,其发展深受区位条件制约,且需适配政策导向形成科学合理的发展模式。本文基于地理学科视角,结合中央一号文件中乡村旅游相关政策要求,系统分析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区位特征、影响因素,梳理当前主流发展模式,剖析区位选择与模式适配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优化路径,同时结合地理教育教学实践,探讨如何将乡村旅游区位与模式研究融入课堂,实现理论研究与教学应用的双向赋能,为我国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及地理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旅游;区位特征;发展模式;地理教育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中央一号文件自2004年起,连续二十年聚焦“三农”工作,逐步明确了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其中乡村旅游作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纽带,多次被重点提及。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推动乡村民宿提质升级”;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促进乡村文旅深度融合,培育乡村旅游新业态,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持续发力,明确“优化乡村旅游空间布局,挖掘乡村特色资源,打造差异化乡村旅游品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在政策持续赋能下,我国乡村旅游呈现快速发展态势,截至2024年底,全国乡村旅游接待人次突破30亿,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超200万家,带动近3000万农民就业增收,乡村旅游已成为激活乡村发展活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引擎。但与此同时,我国乡村旅游发展仍面临区域发展不均衡、区位选择不合理、发展模式同质化、资源利用不充分等问题,制约了其高质量发展。

从地理学科视角来看,乡村旅游的发展本质上是地理要素(自然、人文、交通、政策等)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区位条件决定了乡村旅游的发展潜力和辐射范围,发展模式则是区位优势与资源禀赋的集中体现。因此,结合中央一号文件导向,系统研究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区位特征与模式,不仅能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也能为地理教育教学提供鲜活的案例素材,推动地理学科核心素养的落地实施。

(二)研究意义

1. 理论意义

本文立足中央一号文件的政策导向,结合地理学中的区位理论、城乡融合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系统分析我国乡村旅游的区位特征、影响因素及发展模式,丰富了乡村旅游与地理学科交叉研究的内容,完善了乡村旅游区位选择与模式构建的理论体系,为后续相关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同时,将乡村旅游研究与地理教育教学相结合,拓展了地理教育的应用场景,为地理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了理论参考。

2. 实践意义

本文通过剖析我国乡村旅游区位选择与模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提出优化路径,能够为地方政府制定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优化空间布局、创新发展模式提供实践指导,助力乡村旅游提质增效,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同时,结合地理教育教学实践,将乡村旅游案例融入课堂,能够提升学生的地理实践力、综合思维和人地协调观,实现地理教育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

(三)研究方法与思路

1. 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多种研究方法相结合,确保研究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一是文献研究法,系统梳理中央一号文件中乡村旅游相关政策、国内外乡村旅游区位与模式研究成果,奠定研究的理论基础;二是案例分析法,选取我国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乡村旅游典型案例,剖析其区位特征与发展模式,总结经验教训;三是归纳总结法,对我国乡村旅游的区位特征、影响因素及发展模式进行系统归纳,提炼共性规律和个性差异;四是交叉研究法,融合地理学、旅游学、教育学等多学科知识,实现政策解读、区位分析、模式研究与教学应用的有机结合。

2. 研究思路

本文首先梳理中央一号文件中乡村旅游相关政策导向,明确政策对乡村旅游区位布局和发展模式的要求;其次,分析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区位特征及主要影响因素,揭示区位条件对乡村旅游发展的制约与支撑作用;再次,梳理当前我国乡村旅游的主流发展模式,结合典型案例分析不同模式的适配条件和发展成效;然后,剖析我国乡村旅游区位选择与模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最后,结合中央一号文件导向,提出乡村旅游区位优化与模式创新的路径,并探讨其在地理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形成“政策解读—区位分析—模式梳理—问题剖析—优化路径—教学应用”的完整研究思路。

二、中央一号文件对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导向要求

中央一号文件对乡村旅游的导向的核心是“提质增效、因地制宜、融合发展、富民兴村”,历经多年发展,政策导向从“鼓励发展”逐步转向“高质量发展”,从“单一开发”转向“融合发展”,对乡村旅游的区位布局、资源利用、模式创新、利益分配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乡村旅游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区位布局导向:优化空间布局,推动区域均衡发展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优化乡村旅游空间布局,依托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打造差异化乡村旅游集群”,强调打破区域发展不均衡的格局,推动乡村旅游从“点状发展”向“集群化、规模化”发展转变。针对东部地区,鼓励依托城市辐射优势,发展都市近郊型乡村旅游,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针对中西部地区,依托特色自然资源和民俗文化资源,发展特色体验型乡村旅游,推动乡村旅游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针对贫困地区,依托扶贫政策,发展扶贫型乡村旅游,实现“旅游扶志、旅游扶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同时,政策强调加强乡村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村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乡村旅游的可达性和便利性,破解区位劣势对乡村旅游发展的制约。

(二)资源利用导向:挖掘特色资源,坚持可持续发展

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挖掘乡村特色资源,立足乡村自然景观、民俗文化、农耕文明等优势,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旅游品牌”,反对同质化开发和过度商业化,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乡村旅游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政策要求,乡村旅游开发需尊重自然规律和乡村发展规律,保护乡村生态环境、传统风貌和文化遗产,避免过度开发和破坏;同时,鼓励挖掘乡村特色文化资源,推动农耕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文化等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提升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实现“生态保护—资源利用—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三)模式创新导向:推动融合发展,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出“推动乡村文旅深度融合,培育乡村旅游新业态,创新乡村旅游发展模式”,鼓励乡村旅游与农业、林业、渔业、文化、体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打破单一的观光旅游模式,发展体验式、休闲式、度假式乡村旅游。政策支持发展乡村民宿、农耕体验、民俗展演、康养度假、研学旅游等新业态,推动乡村旅游从“观光型”向“体验型、度假型”转型;同时,鼓励创新经营模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形成“企业+合作社+农户”“村集体+农户”等多元化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农民共享乡村旅游发展成果。

(四)发展目标导向:富民兴村,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乡村旅游的发展目标是“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强调乡村旅游的发展要以农民为主体,坚持“富民兴村”的根本导向。政策要求,完善乡村旅游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务工就业、入股分红等方式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同时,通过乡村旅游发展,带动乡村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提升、乡村风貌整治,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实现“旅游兴、乡村美、农民富”的良性循环。

三、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区位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

区位条件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基础,直接决定了乡村旅游的客源市场、资源可达性和发展潜力。结合我国地理环境特征和乡村旅游发展实际,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区位特征呈现出明显的区域差异,同时受自然、人文、交通、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一)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区位特征

1. 区域分布不均衡,呈现“东多西少、南多北少”格局

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呈现出显著的区域不均衡特征,以“胡焕庸线”为界,东部地区乡村旅游地数量占比高达84.08%,西部仅占15.92%;以“秦岭—淮河”为界,南方乡村旅游地占比56.99%,北方占比43.01%[1]。东部地区(如浙江、江苏、山东、广东等省份)依托优越的地理位置、发达的经济基础、密集的客源市场和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乡村旅游发展成熟,形成了一批精品乡村旅游线路和特色乡村旅游集群,如长三角乡村旅游集群、京津冀乡村旅游集群;中西部地区(如四川、云南、贵州、甘肃等省份)虽然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民俗文化资源,但受区位劣势、交通不便、经济基础薄弱等因素影响,乡村旅游发展相对滞后,多以点状开发为主,规模化、集群化水平较低。

2. 空间集聚明显,形成“两极两轴多核”分布格局

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呈现出明显的空间集聚特征,形成“两极两轴多核”的空间分布格局[1]。“两极”即长三角(浙江、江苏、上海)和京津冀地区,作为全国乡村旅游最密集的核心区域,依托城市群消费市场、政策支持及品牌效应形成高度集聚;“两轴”即沿长江流域(川渝至长三角)和黄河流域(甘青至山东),串联沿线生态与文化资源,形成两条乡村旅游发展轴线;“多核”包括闽东南、黑吉、关中、川渝、晋冀豫等区域性核心,依托特色产业(如福建茶文化、东北农业)或文化遗产(如山西古村落)形成次级集聚区。这种集聚特征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交通条件、资源禀赋密切相关,集聚区域往往具备优越的区位条件和完善的配套设施。

3. 区位指向清晰,呈现“依山、傍水、环城、沿路”特征

我国乡村旅游的区位选择具有清晰的指向性,主要集中在三类区域[1]:一是都市近郊区域,依托城市客源市场优势,发展近郊休闲型乡村旅游,距离城市越近,乡村旅游发展潜力越大,如北京周边的密云古北水镇、上海周边的朱家角古镇等,这类区域交通便利、客源稳定,是乡村旅游发展的核心区域;二是景区周边区域,依托知名景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发展配套型乡村旅游,为景区游客提供住宿、餐饮、休闲等服务,如黄山周边的宏村、西递,张家界周边的袁家界等,这类区域依托景区的知名度和客流量,能够快速提升乡村旅游的影响力;三是特色资源富集区域,依托独特的自然景观、民俗文化、农耕文明等资源,发展特色体验型乡村旅游,如云南丽江的束河古镇、贵州黔东南的西江千户苗寨等,这类区域虽然距离城市较远,但凭借独特的资源优势,吸引了大量远程游客。从具体分布来看,乡村旅游地多呈现“依山(景区边缘)、傍水(河流6km内占比23.97%)、环城(大城市郊区)、沿路(交通干线)”的特征[1]。

4. 区域差异显著,适配不同资源禀赋与发展阶段

不同区域的乡村旅游区位特征呈现出明显的个性差异:东部地区以都市近郊型和景区配套型为主,注重休闲体验和品牌打造,发展水平较高;中西部地区以特色资源型为主,注重自然资源和民俗文化的挖掘,发展潜力较大;东北地区依托广袤的农田和冰雪资源,发展农耕体验和冰雪乡村旅游;南方地区依托山水资源和民俗文化,发展休闲度假和民俗体验型乡村旅游。同时,同一区域内的乡村旅游也呈现出差异化特征,如浙江乡村旅游形成了景观生态型、产业赋能型、文化魅力型、综合发展型等多种类型,适配不同的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2]。

(二)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区位影响因素

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区位选择受自然、人文、交通、政策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其中,自然因素是基础,人文因素是核心,交通因素是保障,政策因素是导向,各因素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了乡村旅游的区位优势和发展潜力。

1. 自然因素:乡村旅游发展的基础条件

自然因素主要包括地形、气候、自然资源等,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基础,直接影响乡村旅游的资源类型和开发潜力。地形方面,平原地区地势平坦、土地肥沃,适合发展农耕体验型乡村旅游;山地、丘陵地区自然风光优美,适合发展休闲度假、登山探险型乡村旅游;河流、湖泊周边适合发展亲水型乡村旅游,如江南水乡的乡村旅游,依托河网密布的自然优势,打造了独特的水乡风情。气候方面,亚热带、温带地区气候适宜,四季分明,适合开展全年性乡村旅游;热带地区气候炎热,适合发展避暑、康养型乡村旅游;寒温带地区冬季漫长,适合发展冰雪乡村旅游。自然资源方面,独特的森林、草原、湿地、温泉等自然资源,是乡村旅游的核心吸引力,如云南的西双版纳、内蒙古的呼伦贝尔,依托独特的自然资源,打造了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5]。

2. 人文因素:乡村旅游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人文因素主要包括人口、经济、文化等,是乡村旅游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决定了乡村旅游的客源市场和文化内涵。人口因素方面,城市人口密度大、收入水平高、休闲需求旺盛,是乡村旅游的主要客源市场,因此,靠近城市的乡村旅游地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乡村人口数量、劳动力素质则影响乡村旅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经济因素方面,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乡村旅游的投资能力、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客源消费能力,东部地区经济发达,乡村旅游的投资力度大、配套设施完善,客源消费能力强,乡村旅游发展水平高;中西部地区经济相对薄弱,乡村旅游的投资不足、配套设施不完善,制约了其发展[5]。文化因素方面,独特的民俗文化、农耕文明、红色文化等人文资源,是乡村旅游的核心竞争力,能够提升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如安徽的宏村、西递,依托徽派文化,打造了具有文化底蕴的乡村旅游品牌;浙江横坎头村依托红色文化,开发沉浸式研学线路,实现了文化传承与旅游发展的良性循环[2]。

3. 交通因素: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保障

交通因素是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保障,直接影响乡村旅游的可达性和客源辐射范围。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能够缩短乡村旅游地与客源市场的距离,提升游客的出行便利性,吸引更多游客前往。目前,我国东部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完善,高速公路、乡村公路覆盖广泛,乡村旅游的可达性强;中西部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部分乡村旅游地交通不便,制约了客源市场的拓展。同时,交通线路的布局也影响乡村旅游的空间分布,沿高速公路、铁路、景区道路周边的乡村旅游地,往往具有更好的区位优势,能够快速对接客源市场[1][5]。数据显示,公路客运量、交通干线分布直接影响乡村旅游的集聚程度,景区依附型、文化遗产型乡村旅游地对交通条件的依赖度更高[5]。

4. 政策因素: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导向

政策因素是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导向,中央一号文件及地方相关政策的支持,能够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政策保障、资金支持和方向指引。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加大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鼓励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加强乡村旅游人才培养等,为乡村旅游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如浙江实施“万村景区化”战略,推动乡村旅游规模化、品牌化发展[2];贵州出台乡村旅游扶贫政策,带动贫困地区农民增收致富。政策支持能够有效破解乡村旅游发展中的资金、人才、基础设施等瓶颈,优化乡村旅游的区位布局,推动乡村旅游快速发展[3]。

四、中央一号文件导向下我国乡村旅游的主流发展模式及案例分析

在中央一号文件“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富民兴村”的导向下,我国乡村旅游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的发展模式,不同模式适配不同的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呈现出各自的发展特色和成效。结合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实际,梳理出以下四种主流发展模式,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一)都市近郊休闲型发展模式

1. 模式内涵

都市近郊休闲型发展模式是依托城市客源市场优势,以都市周边乡村为载体,以休闲度假、农耕体验、亲子互动、乡村美食为核心内容,打造集休闲、娱乐、体验于一体的乡村旅游模式。该模式的核心优势是区位优越、交通便利、客源稳定,距离城市较近(通常在1-2小时车程内),能够满足城市居民短途休闲、周末度假的需求,是我国东部地区乡村旅游的主要发展模式,契合中央一号文件“依托城市辐射优势,发展都市近郊型乡村旅游”的导向。

2. 适配条件

该模式适合布局在大城市周边的乡村,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区位优越,距离城市较近,交通便利,可达性强;二是客源市场充足,城市人口数量多、收入水平高、休闲需求旺盛;三是乡村环境优美,具备一定的农耕资源、田园景观或乡村风貌,能够满足城市居民对乡村生活的向往;四是配套设施完善,具备住宿、餐饮、休闲娱乐等配套服务能力。

3. 典型案例:浙江安吉鲁家村

鲁家村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地处长三角都市圈,距离杭州、上海等大城市仅1-2小时车程,区位优势显著,契合都市近郊休闲型发展模式的适配条件。在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旅游政策的引导下,鲁家村创新实施“公司+村+家庭农场”的运营模式,系统整治1.2万亩低丘缓坡地,构建规模化农业产业基底;创新引入工商资本,定制化打造18个主题鲜明的农场集群,涵盖农耕体验、亲子游乐、康养度假等多种业态;同步建设火车主题餐厅、生态房车营地等文旅配套设施,完善住宿、餐饮、休闲等服务体系[2]。

鲁家村依托都市客源市场优势,推出农耕体验、亲子采摘、乡村民宿、田园观光等旅游产品,吸引了大量城市居民前往休闲度假,年接待游客超50万人次,带动300余人就近就业,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突破千万元,村民人均年收入大幅提升。该模式既发挥了都市近郊的区位优势,又实现了农业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契合中央一号文件“推动乡村文旅融合、带动农民增收”的导向,成为都市近郊休闲型乡村旅游的典型范例[2]。

(二)特色资源驱动型发展模式

1. 模式内涵

特色资源驱动型发展模式是依托乡村独特的自然景观、民俗文化、农耕文明、红色文化等资源,以资源挖掘、保护与开发为核心,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吸引游客前往的发展模式。该模式的核心优势是资源独特、辨识度高,能够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适合布局在资源禀赋优越但区位相对偏远的乡村,契合中央一号文件“挖掘乡村特色资源,打造差异化乡村旅游品牌”的导向,是我国中西部地区乡村旅游的主要发展模式。

2. 适配条件

该模式适合布局在特色资源富集的乡村,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拥有独特的自然资源(如森林、草原、湿地、温泉等)或人文资源(如民俗文化、农耕文明、红色文化等),资源辨识度高、吸引力强;二是资源保护状况良好,能够实现可持续开发;三是具备一定的交通基础,能够保障游客的可达性;四是当地政府重视乡村旅游发展,能够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

3. 典型案例:浙江淳安下姜村

下姜村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地处千岛湖周边,拥有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和红色文化资源,是特色资源驱动型乡村旅游的典型代表。在中央一号文件政策引导下,下姜村立足“绿水青山”的生态优势和红色文化底蕴,实施“生态反哺”计划,保护生态环境,挖掘红色文化资源,打造了红色旅游产业链和生态休闲旅游产品[2]。

下姜村依托千岛湖的生态景观,开发了森林氧吧徒步线、萤火虫观测基地等生态旅游产品;依托红色文化资源,打造了“重走红军路”沉浸式研学线路,建设红色文创馆,开发竹编党徽制作、革命剧本游等体验项目,形成“参观—体验—消费”的完整文旅链条[2]。同时,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和旅游配套设施,提升游客体验,年接待游客超50万人次,带动村民人均收入突破6万元,实现了“生态保护—资源利用—农民增收”的良性循环。该模式既挖掘了乡村特色资源,又实现了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的有机结合,契合中央一号文件“坚持生态优先、挖掘特色资源”的导向[2]。

(三)产业融合型发展模式

1. 模式内涵

产业融合型发展模式是遵循中央一号文件“推动乡村文旅深度融合”的导向,打破乡村旅游与农业、林业、渔业、文化、体育、康养等产业的界限,实现产业联动发展,打造“旅游+”多元化业态的发展模式。该模式的核心优势是业态丰富、附加值高,能够延长乡村旅游产业链,提升乡村旅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适合布局在产业基础较好、资源禀赋多样的乡村。

2. 适配条件

该模式适合布局在产业基础较好、资源禀赋多样的乡村,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备一定的农业、林业、渔业等产业基础,能够为乡村旅游提供支撑;二是拥有丰富的文化、体育、康养等资源,能够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三是具备较强的产业整合能力,能够实现不同产业的联动发展;四是具备完善的配套设施和专业的经营管理团队。

3. 典型案例:浙江杭州外桐坞村

外桐坞村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依托龙井茶核心产区优势,融合茶产业、艺术与旅游,打造了“茶乡艺术谷”,是产业融合型乡村旅游的典型代表。在中央一号文件“推动乡村文旅融合”政策的引导下,外桐坞村实施“茶乡艺术振兴计划”,建立“村集体+乡贤+文创企业”的合作联盟,统一流转500亩茶园和20幢闲置农房,实现资源集约化利用[2]。

外桐坞村推动“旅游+茶产业+艺术”深度融合,引入艺术家驻村创作,形成“茶园—画坊—民宿”空间联动体系,开发茶叶采摘、炒茶体验、艺术创作、民宿度假等组合产品;实施“艺术+茶产业”双驱战略,开发炒茶工艺体验馆、茶主题绘画写生基地,提升茶产品的附加值;创新“飞地联营”模式,将部分集体资产折价入股乡贤投资的文旅项目,实现产业联动发展[2]。该模式年吸引游客超20万人次,茶产品溢价提升30%,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突破600万元,村民人均年增收超万元,实现了三产深度融合与共同富裕,契合中央一号文件“推动产业融合、带动农民增收”的导向[2]。

(四)扶贫攻坚型发展模式

1. 模式内涵

扶贫攻坚型发展模式是依托中央一号文件“旅游扶贫”的政策导向,以贫困乡村为载体,以乡村旅游为抓手,通过开发乡村旅游资源、培育乡村旅游产业,带动贫困农民增收致富、实现脱贫攻坚的发展模式。该模式的核心目标是富民兴村,注重利益联结机制的构建,确保贫困农民共享乡村旅游发展成果,适合布局在贫困地区,尤其是资源禀赋较好的贫困乡村。

2. 适配条件

该模式适合布局在贫困地区,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拥有一定的乡村旅游资源(自然或人文资源),能够开发旅游产品;二是当地政府重视旅游扶贫工作,能够提供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和人才培训;三是贫困农民参与意愿强,能够通过土地流转、务工就业、入股分红等方式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四是具备一定的交通基础和配套设施,能够保障游客的可达性和体验感。

3. 典型案例:贵州黔东南西江千户苗寨

西江千户苗寨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是我国最大的苗族聚居村寨,拥有独特的苗族民俗文化和自然景观,但曾是典型的贫困乡村。在中央一号文件旅游扶贫政策的引导下,西江千户苗寨依托苗族民俗文化和自然景观,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打造了扶贫攻坚型乡村旅游模式。

西江千户苗寨挖掘苗族民俗文化资源,开发了苗族歌舞展演、苗族银饰制作、苗族刺绣体验等旅游产品,打造了具有苗族特色的乡村旅游品牌;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和旅游配套设施,提升游客可达性和体验感;构建“村集体+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民参与乡村旅游经营,通过开办民宿、销售特色农产品、参与歌舞展演等方式增加收入[3]。目前,西江千户苗寨年接待游客超100万人次,带动当地近万名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村民人均年收入从不足2000元提升至超2万元,实现了“旅游扶贫、富民兴村”的目标,契合中央一号文件“旅游扶志、旅游扶智”的导向,成为我国旅游扶贫的典型范例。

五、我国乡村旅游区位选择与模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在中央一号文件政策的推动下,我国乡村旅游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效,但结合区位特征和发展模式的分析来看,我国乡村旅游在区位选择与模式发展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制约了其高质量发展,这些问题的产生与自然条件、经济基础、政策落实、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

(一)主要问题

1. 区位布局不合理,区域发展不均衡加剧

我国乡村旅游区位布局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性,区域发展不均衡问题日益加剧。一方面,东部地区乡村旅游过度集聚,部分都市近郊乡村旅游地盲目开发,导致同质化竞争严重,资源浪费现象突出;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乡村旅游区位优势不足,交通不便、配套设施不完善,乡村旅游发展滞后,大量特色资源未能得到有效开发[1][5]。同时,部分乡村旅游地忽视区位条件的适配性,盲目跟风开发,脱离自身客源市场和资源禀赋,导致旅游产品吸引力不足,经营效益不佳,如部分偏远乡村缺乏客源市场支撑,却盲目开发高端度假型乡村旅游,最终陷入经营困境。

2. 发展模式同质化严重,缺乏差异化竞争优势

当前,我国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同质化现象较为突出,多数乡村旅游地缺乏对自身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的深入分析,盲目照搬照抄其他地区的发展模式,主要集中在观光旅游、农耕体验、乡村民宿等单一业态,缺乏对特色资源的挖掘和创新,导致旅游产品千篇一律,吸引力不足[1][3]。例如,新疆吐鲁番的葡萄沟与周边民俗村产品高度雷同,削弱整体盈利能力;甘肃天祝藏族自治县与青藏地区均以“高原藜麦”为卖点,差异化不足[1]。这种同质化发展不仅无法满足游客多样化的需求,还会导致恶性竞争,制约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3. 区位优势未充分发挥,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部分乡村旅游地虽然具备优越的区位条件,但未能充分发挥其优势,资源利用效率不高。例如,部分都市近郊乡村旅游地未能依托城市客源市场优势,开发针对性的休闲体验产品,而是局限于传统的观光旅游,导致客源流失;部分景区周边乡村旅游地未能依托景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完善配套服务,而是盲目开发与景区同质化的旅游产品,无法形成互补优势[5]。同时,部分乡村旅游地对特色资源的挖掘不够深入,仅停留在表面开发,缺乏对文化内涵的挖掘和提升,导致资源附加值不高,难以形成核心竞争力[2]。

4. 配套设施不完善,制约区位优势的发挥

配套设施不完善是制约我国乡村旅游区位优势发挥的重要因素,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和偏远乡村,交通基础设施薄弱,部分乡村旅游地道路狭窄、路况较差,游客可达性不强;住宿、餐饮、卫生等配套服务设施简陋,无法满足游客的基本需求;旅游信息化建设滞后,缺乏线上宣传、预约、支付等服务,影响游客体验[1][3]。例如,中西部及偏远地区常存在交通不便、住宿条件差、环保处理不足等问题,影响游客体验和重游率[1]。配套设施的不完善,导致许多具备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的乡村旅游地,无法吸引大量游客前往,制约了其发展。

5. 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农民共享发展成果不足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完善乡村旅游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共享乡村旅游发展成果,但当前我国部分乡村旅游地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农民参与度不高、收益有限[3]。部分乡村旅游地由企业主导开发,农民仅能通过土地流转、务工就业获得少量收入,无法参与旅游经营和分红,导致农民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积极性不高;部分乡村旅游地利益分配不合理,村集体和农民的收益占比偏低,企业获得大部分利润,违背了“富民兴村”的政策导向[2]。同时,部分乡村旅游地缺乏对农民的技能培训,农民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高,难以适应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需求。

(二)问题成因

1. 政策落实不到位,区域扶持力度不均衡

中央一号文件对乡村旅游发展提出了明确的导向要求,但地方政府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区域扶持力度不均衡。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地方政府对乡村旅游的扶持力度大,投入资金多,完善了交通、配套设施等,推动乡村旅游快速发展;中西部地区经济相对薄弱,地方政府对乡村旅游的扶持力度不足,资金投入有限,无法有效改善交通和配套设施,制约了乡村旅游的发展[1][3]。同时,部分地方政府缺乏对乡村旅游区位布局和发展模式的科学规划,盲目引导乡村旅游开发,导致区位布局不合理、模式同质化等问题。

2. 缺乏科学规划,区位选择与模式适配性不足

多数乡村旅游地在开发过程中,缺乏科学的规划指导,未能深入分析自身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客源市场,盲目跟风开发,导致区位选择与模式适配性不足[5]。部分地方政府在制定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时,缺乏对区域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的全面分析,照搬照抄其他地区的规划方案,无法体现本地特色;部分乡村旅游经营主体缺乏长远眼光,只注重短期利益,忽视对区位优势的挖掘和发展模式的创新,导致乡村旅游发展缺乏可持续性[2]。

3. 资金投入不足,配套设施建设滞后

资金投入不足是导致乡村旅游配套设施不完善、区位优势无法发挥的主要原因。乡村旅游的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服务设施完善、资源挖掘和产品创新等,但当前我国乡村旅游的资金来源较为单一,主要依靠政府投入和企业投资,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3]。中西部地区和偏远乡村经济基础薄弱,政府资金投入有限,企业投资意愿不强,导致交通、住宿、餐饮等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制约了乡村旅游的发展[1]。同时,部分乡村旅游地缺乏有效的融资渠道,资金周转困难,无法进行产品创新和设施升级。

4. 经营管理水平不高,人才短缺问题突出

乡村旅游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专业的经营管理和人才支撑,但当前我国乡村旅游经营管理水平不高,人才短缺问题突出[3]。多数乡村旅游经营主体为当地农民,缺乏专业的经营管理知识和旅游服务技能,经营方式较为粗放,无法有效挖掘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创新发展模式;同时,乡村旅游缺乏专业的旅游策划、营销、管理人才,导致旅游产品缺乏创新、宣传推广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难以吸引和留住游客[4]。此外,乡村地区条件相对艰苦,难以吸引城市专业人才扎根乡村,加剧了人才短缺的问题。

5. 资源保护意识薄弱,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

部分乡村旅游地在开发过程中,缺乏可持续发展理念,资源保护意识薄弱,过度开发和破坏自然环境、文化遗产的现象较为突出[3]。例如,部分乡村旅游地为了追求短期利益,过度开发土地、破坏森林、污染河流,导致生态环境恶化;部分乡村旅游地过度商业化,破坏了乡村传统风貌和文化遗产,导致乡村旅游失去了自身的特色和吸引力[4]。这种粗放式的开发模式,不仅影响了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还违背了中央一号文件“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的导向[1]。

六、中央一号文件导向下我国乡村旅游区位优化与模式创新路径

结合中央一号文件“提质增效、因地制宜、融合发展、富民兴村”的导向要求,针对我国乡村旅游区位选择与模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区位优化、模式创新、配套完善、人才培育、政策保障等方面,提出以下优化路径,推动我国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区位布局,推动区域均衡发展

1. 科学规划区位布局,依托资源禀赋因地制宜

结合我国地理环境特征和乡村旅游发展实际,科学制定全国及地方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优化乡村旅游区位布局[5]。东部地区重点优化都市近郊乡村旅游布局,避免盲目开发和同质化竞争,依托城市客源市场优势,打造高端休闲度假型乡村旅游产品,形成乡村旅游集群;中西部地区重点依托特色自然资源和民俗文化资源,打造特色体验型乡村旅游产品,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可达性,推动乡村旅游从“点状开发”向“集群化发展”转变[1]。同时,结合“两极两轴多核”的空间分布特征,强化长三角、京津冀核心极的辐射带动作用,完善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发展轴线,培育区域性核心节点,推动区域乡村旅游协同发展。

2. 加强区域协同发展,实现优势互补

打破区域壁垒,加强东部与中西部地区乡村旅游的协同发展,实现优势互补[3]。东部地区依托资金、人才、市场等优势,帮扶中西部地区乡村旅游发展,开展人才培训、技术指导、品牌推广等合作;中西部地区依托特色资源优势,为东部地区乡村旅游提供特色产品和体验项目,形成“东部市场+中西部资源”的协同发展模式。同时,推动同一区域内乡村旅游的差异化发展,结合不同乡村的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打造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避免同质化竞争[1]。例如,浙江不同乡村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形成景观生态型、产业赋能型等差异化模式,实现协同发展[2]。

(二)创新发展模式,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

1. 立足资源禀赋,创新特色发展模式

结合不同乡村的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创新乡村旅游发展模式,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2]。都市近郊乡村重点发展休闲度假型、亲子互动型、康养型乡村旅游,依托城市客源市场,开发高端民宿、休闲农庄、亲子乐园等产品;特色资源富集乡村重点发展特色体验型、文化研学型乡村旅游,挖掘自然景观、民俗文化、红色文化等资源,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旅游产品;产业基础较好的乡村重点发展产业融合型乡村旅游,推动“旅游+农业”“旅游+文化”“旅游+体育”“旅游+康养”等多元化融合,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3];贫困乡村重点发展扶贫攻坚型乡村旅游,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2]。

2. 推动模式创新,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遵循中央一号文件“培育乡村旅游新业态”的导向,推动乡村旅游模式创新,培育多元化新业态[3]。鼓励发展乡村民宿、农耕体验、民俗展演、康养度假、研学旅游、乡村直播等新业态,打破单一的观光旅游模式;创新经营模式,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村集体+农户”“民宿+农户”等多元化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农民共享乡村旅游发展成果[2];推动数字乡村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线上宣传、预约、支付等服务,提升乡村旅游的智能化水平[4]。例如,浙江外桐坞村创新“村集体+乡贤+文创企业”模式,推动“旅游+茶产业+艺术”融合,培育了独特的发展模式[2]。

(三)完善配套设施,发挥区位优势

1.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可达性

加大对乡村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和偏远乡村,完善乡村公路、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线路,提升乡村旅游地的可达性[1]。推动“乡村旅游公路”建设,打通乡村旅游“最后一公里”;完善交通标识体系,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主要交通线路上设置乡村旅游标识,方便游客前往;加强乡村旅游交通接驳,开通城市到乡村旅游地的专线班车,提升游客出行便利性[5]。

2. 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升游客体验

完善乡村旅游配套服务设施,提升游客体验[4]。加强住宿、餐饮、卫生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打造特色民宿、乡村餐厅,保障游客的基本需求;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卫生间等,提供旅游咨询、导游服务、行李寄存等服务;加强旅游信息化建设,搭建乡村旅游线上服务平台,实现线上宣传、预约、支付、评价等功能,提升乡村旅游的智能化水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完善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设施,推动乡村旅游绿色发展[1]。

(四)培育专业人才,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1. 加强人才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结合中央一号文件“加强乡村旅游人才培养”的要求,加强对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3]。针对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农民等,开展经营管理、旅游服务、产品创新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其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与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开展乡村旅游专业人才培养,为乡村旅游发展输送专业的策划、营销、管理人才[4];邀请行业专家、优秀经营主体开展讲座、现场指导,分享发展经验,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

2. 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吸引专业人才扎根乡村

完善乡村旅游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城市专业人才扎根乡村[4]。出台针对性的人才扶持政策,为乡村旅游专业人才提供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保障;鼓励大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等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给予资金支持、创业指导等优惠政策;建立乡村旅游人才评价体系,对优秀人才给予表彰奖励,激发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强化政策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

1. 落实中央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深入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旅游相关政策,加大对乡村旅游的扶持力度[3]。加大资金投入,设立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产品创新、人才培养等;出台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政策,鼓励企业、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加强政策引导,推动地方政府制定针对性的乡村旅游扶持政策,优化乡村旅游发展环境[1]。

2.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富民兴村

完善乡村旅游利益联结机制,坚持“富民兴村”的根本导向[2]。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村集体+农户”等经营模式,让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务工就业、入股分红等方式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合理分配乡村旅游收益,提高村集体和农民的收益占比,确保农民共享乡村旅游发展成果;建立农民参与乡村旅游经营管理的机制,鼓励农民参与旅游策划、服务、管理等环节,提升农民的参与感和获得感[3]。

3. 强化资源保护,推动可持续发展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强化乡村旅游资源保护,推动可持续发展[1]。加强对自然环境、文化遗产的保护,制定乡村旅游资源保护细则,禁止过度开发和破坏;推动乡村旅游绿色发展,推广生态旅游、低碳旅游等模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挖掘和保护乡村传统文化,推动农耕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文化等的传承与发展,提升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2]。

七、乡村旅游区位与模式研究在地理教育教学中的应用

乡村旅游的区位选择与模式发展,是地理学科的重要研究内容,与地理学科中的区位理论、城乡融合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等密切相关,能够为地理教育教学提供鲜活的案例素材,推动地理学科核心素养的落地实施。结合中央一号文件导向和地理教育教学实际,探讨乡村旅游区位与模式研究在地理教育教学中的应用路径。

(一)融入课堂教学,深化地理核心素养培育

1. 结合区位理论,培养综合思维

在地理课堂教学中,结合乡村旅游的区位特征和影响因素,融入区位理论,引导学生分析不同区域乡村旅游的区位优势和劣势,探讨自然、人文、交通、政策等因素对乡村旅游区位选择的影响,培养学生的综合思维[4]。例如,在“城市与乡村”“产业区位因素”等章节教学中,以浙江鲁家村、西江千户苗寨等典型案例为载体,引导学生分析都市近郊型、特色资源驱动型乡村旅游的区位条件,探讨区位因素的相互作用,提升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

2. 结合区域差异,培养区域认知

结合我国乡村旅游区域分布不均衡的特征,引导学生分析不同区域乡村旅游的区位差异、发展模式差异,培养学生的区域认知[4]。例如,对比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乡村旅游的区位条件和发展模式,分析长三角、京津冀核心极与中西部次级集聚区的发展差异,探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交通条件、资源禀赋对乡村旅游发展的影响,让学生认识到“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性,提升学生的区域认知能力。

3. 结合可持续发展,培养人地协调观

结合乡村旅游发展中资源保护与开发的矛盾,融入可持续发展理论,引导学生探讨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路径,培养学生的人地协调观[4]。例如,以部分乡村旅游地过度开发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的案例为反面素材,以浙江下姜村、外桐坞村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良性循环的案例为正面素材,引导学生分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培养学生的人地协调观。

4. 结合实践案例,培养地理实践力

结合乡村旅游典型案例,设计地理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地理实践力[4]。例如,组织学生开展“乡村旅游区位调查”实践活动,让学生实地考察本地乡村旅游地,分析其区位条件、发展模式,撰写调查报告,提出优化建议;引导学生利用地图、大数据等工具,分析我国乡村旅游的空间分布特征,绘制乡村旅游区位分布图,提升学生的地理实践能力。

(二)丰富教学素材,创新地理教学模式

1. 挖掘乡村旅游案例,丰富教学素材

收集整理我国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乡村旅游典型案例,如浙江鲁家村、下姜村、外桐坞村,贵州西江千户苗寨等,将其融入地理教学素材库,丰富教学内容[2][4]。在课堂教学中,通过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方式,引导学生深入理解乡村旅游的区位特征和发展模式,提升教学的趣味性和实效性;同时,结合中央一号文件政策,引导学生解读政策对乡村旅游区位布局和发展模式的导向要求,让学生认识到地理学科与国家政策、社会发展的密切联系。

2. 创新教学模式,推动知行合一

依托乡村旅游案例,创新地理教学模式,推动知行合一[4]。采用“案例教学法”“探究式教学法”“实践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引导学生主动探究乡村旅游的区位问题和发展模式;开展“乡村旅游规划”设计活动,让学生结合某一乡村的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设计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方案,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组织学生开展乡村旅游研学活动,实地感受乡村旅游的发展现状,深化对地理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三)对接乡村振兴,彰显地理教育价值

结合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战略导向,将乡村旅游区位与模式研究融入地理教育教学,彰显地理教育的社会价值[4]。引导学生认识到乡村旅游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了解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现状和问题,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家国情怀;鼓励学生运用地理知识和技能,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提出建议,推动地理教育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让地理教育真正服务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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