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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百问3 | 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攻略:合规准入与选址方案编制指南

admin2026年03月01日 08:43:35国内旅游目的推荐1
工作百问3 | 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攻略:合规准入与选址方案编制指南

工作百问3 | 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攻略:合规准入与选址方案编制指南)

2026.03.01 | 非常道创意评论

作者:陈严寒
编辑:topdao
全文3100字,阅读约需9分钟
内容摘要:本文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及部分省实施条例,整理了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准入手续办理指南,并附选址方案编制大纲。旨在帮助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规避未批先建风险,确保建设符合规划与生态保护要求,实现合规准入。

在中国旅游发展史上,风景名胜区特别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几乎是一座殿堂——供奉的不是神明,而是山川草木、历史遗存,也是大众旅游最早的目的地。据不完全统计,244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中有一半是5A级旅游景区。在旅游更日常化、生活化的当下,很多有关风景名胜区准入的问题也隐藏在了游客人潮中。

在曾经参与、接触的多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或详细规划过程中,笔者发现一个异常突出的现象:宾馆、停车场、游客中心等大量现状旅游服务设施没有办理风景名胜区准入手续,存在未批先建,这为后续的经营和项目资产化带来了极大风险。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及部分省实施条例,为您整理了国家及地方关于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准入手续的办理指南。

一、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准入

(一)依据

《风景名胜区条例》(2026年修订版):

第二十八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方案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核准。

(二)审批权限划分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及各省规定,选址方案实行分级分类(缆车、索道等为重大建设工程)审批:

建设类型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省级风景名胜区
重大建设工程
(缆车、索道等)
选址方案报省级林草主管部门核准
选址方案由省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市级核准(各省不同)
其他建设项目
选址方案报市级林草主管部门核准
选址方案报市级林草主管部门核准

(三)云南省办理流程(示例)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项目(缆车、索道):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非重大项目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

(四)通用申请材料清单

材料类别
具体内容
基础申请文件
1. 在风景名胜区内实施项目的申请文件/请示 2. 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申报表
规划依据
3.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文本、批复文件 4. 项目与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方案
5. 项目选址方案(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6. 选址比选方案(附规范图件,标明与风景名胜区关系) 7. 项目初步设计/概念性方案/工可方案
影响评价
8. 对风景名胜区资源、生态和景观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9. 施工期、运营期保护措施
图纸文件
10. 项目用地红线图(线性工程比例尺1:5000,非线性1:2000) 11. 与生态保护红线、其他自然保护地、基本农田等敏感区域关系图
其他
12.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13. 专家论证意见(需评审的项目) 14. 现场公告情况材料

(五)特别规定(各省略有不同)

  1. 符合规划但无具体布局方案:需补充资源生态影响评价和初步设计。
  2. 符合详细规划且有布局方案:可简化为仅提供影响评价和红线图。
  3. 有效期:选址核准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届满前30日可申请延期一次(不超过1年)。
  4. 重新办理:项目规模内容发生较大变化,或失效后需继续建设的,须重新办理。

二、办理建议

  1. 提前对接:在正式申报前,应与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林草主管部门充分沟通,确认项目是否符合规划。
  2. 专家论证:重大建设项目通常需要组织专家评审(一般不少于5名专家,高级职称不少于三分之二)。
  3. 公示公告:部分省份要求在现场或网站进行公示(如江西要求公示7天)。
  4. 多规合一:确保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
  5. 线上办理:多数省份已开通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申报(如云南、江苏等)。

如需具体某省的详细申报表格或流程图,建议直接访问该省林业局(或林草局)官方网站或政务服务网查询最新办事指南。

三、某建设项目涉及**风景名胜区选址方案编制大纲(参考)

第一章 概述

1.1 报告编制背景

(简述项目由来、报告编制背景)

1.2 报告编制依据

(包括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文件、标准与技术规范、拟建项目技术文件资料、风景名胜区规划等有关资料)

1.3 报告评价范围

(聚焦项目与风景名胜区保护的冲突协调,评价范围需涵盖施工期、运营期及可能对风景名胜区产生间接影响的区域)

第二章 风景名胜区概况

2.1 风景名胜区基本情况

(简述风景名胜区名称、设立时间、资源等基本情况)

2.2 规划情况

(简述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及保护要求等)

第三章 项目选址方案

3.1 项目基本概况

(简述拟建项目名称、地点、性质、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及内容等项目的基本情况)

3.2 项目涉及风景名胜区的概况

(简述项目涉及风景名胜区的情况,包括面积、功能区、位置关系、占地占林等)

3.3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对拟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分析说明)

3.4 项目选址的不可避让性和唯一性

(就拟建项目选址对于风景名胜区的不可避让性和唯一性进行分析说明)

3.5 项目用地范围敏感区域的关系

(说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情况)

第四章 项目选址比选方案

(提出2个以上项目选址比选方案,综合各方面分析,提出比选推荐方案)

第五章 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分析

5.1 合法性分析

(对拟建项目与有关法律和《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规的相符性进行分析)

5.2 合规性分析

(对拟建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等的相符性进行分析)

第六章 项目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分析

6.1 对风景名胜区景观环境的影响分析

(对拟建项目建筑高度、体量、色彩与景区风貌协调性进行分析;对景区景观的完整性、重要景观类型的保护及对游览者视觉敏感区的干扰影响进行分析)

6.2 对风景名胜区土地利用的影响分析

(分析拟建项目对土地利用现状及土地利用规划的影响)

6.3 对风景名胜区动植物的影响分析

(分析拟建项目对评价范围内野生动植物、植被可能造成的影响)

6.4 对风景名胜区资源生态的影响分析

(从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方面分析拟建项目对资源环境要素的影响)

第七章 保护措施

7.1 施工期保护措施

(说明在项目施工期采取哪些对风景名胜区的景观环境和资源生态的具体保护防治措施)

7.2 运营期保护措施

(说明在项目运营期采取哪些对风景名胜区的景观环境和资源生态的具体保护防治措施)

7.3 监督与管理

(说明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如何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保护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第八章 结论与建议

8.1 结论

8.2 建议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用地红线图

附图3 项目选址方案比选分析图

附图4 项目用地范围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位置关系图

附图5 其他佐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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