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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搞旅游:这3类林地“红线”,你必须知道!

admin2026年02月16日 20:15:40国内旅游目的推荐1
林地搞旅游:这3类林地“红线”,你必须知道!

春节期间,相信不少回乡的朋友都注意到了,身边的山林里悄然兴起了各种露营基地、森林乐园、康养中心。

尤其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培育壮大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业态”后,很多投资者蠢蠢欲动,想在这片蓝海中分一杯羹。

但是林地如何使用,必须提前搞清楚!林地不是你想用就能用的。

01、政策春风下

并非遍地是“黄金”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发布,确实为林下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心剂。“发展林草产业,培育壮大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业态”被明确写入文件,释放出强烈的政策信号。

与此同时,文旅部等部门也发文鼓励因地制宜建设公共营地,支持在符合条件的区域发展露营旅游休闲服务。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根据《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的要求,林地的开发利用有着严格的限制。很多投资者兴冲冲地租下林地,买来帐篷、建起乐园,结果却等来一纸停工通知,血本无归。

02、林地的“三六九等”

你踩在哪一级?

问题出在哪?就是对林地分类利用规则缺乏了解。根据相关规定,林地利用分为优先利用、限制利用和禁止利用三个层次。 

(1)优先利用的林地

商品林地,是林下经济最适合的“主战场”。在这类林地上可以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开展林下经济活动。 但需要特别注意,要科学合理设置必要措施,防止加剧或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简单说,就是既要赚钱,也要护山。

(2)限制利用的林地

有四类林地虽然可以利用,但限制条件很多: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内的林地;除国家一级公益林外的其他公益林;除划定为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外的其他天然林;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的林地。

在这些林地上搞活动,禁止进行全面林地清理,只能进行小块或穴状整地,禁止施用化学肥料和化学农药。这意味着,你想搞大规模的机械化作业,或者搭建永久性设施,基本没戏。

(3)完全禁止利用的林地

以下五类林地是绝对的“禁区”,任何形式的林下种养活动都不允许开展: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林地;国家一级公益林、林地保护等级为I级的林地;划定的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内的林地;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林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生境)及生物廊道内的林地。

03、新业态遇旧规则

露营、乐园怎么做?

现在问题来了:

像林下露营、森林乐园、草坪种植这类新兴业态,到底能不能做?答案是:能,但各地标准不一,存在较大弹性空间。 

比如,文旅部等部门发布的露营旅游指导意见提出,要在符合相关规定和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城市公园利用空闲地、草坪区或林下空间划定非住宿帐篷区域。但同时强调,要依据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审慎探索在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展露营地建设。

这就造成了目前的尴尬局面:同样是在林下搞露营,A县可能顺利通过,B县可能直接被否。有些地方将移动类设施、必要的生产管护设施视为“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允许建设;有些地方则对任何形式的改变林地原貌行为说“不”。

面对这些复杂的政策规定,投资者该怎么办?

(1)提前立项备案,别等开工再后悔。

无论你计划做什么,第一站必须是县级以上的林业部门和发改部门根据规定开发森林旅游项目,须经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2)搞清你的项目属于哪一类。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主要分为永久性占用林地和临时使用林地。如果你的项目涉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如果只是临时使用(一般不超过两年),则按临时用地管理。甚至有些设施,如森林步道、移动房屋等,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可不征收、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 

(3)准备充分的申请材料。

通常需要提供项目立项批文、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等。如果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敏感区域,还需提供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规划证明材料。 

4重视公示环节。

很多项目需要在拟使用林地的周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这是让周边居民了解项目、避免后续纠纷的重要环节,不能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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