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荐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国内旅游目的推荐 > 正文

国内旅游目的推荐

吉林省暂退旅游质保金为旅行社纾困

admin2026年02月14日 11:49:41国内旅游目的推荐1
吉林省暂退旅游质保金为旅行社纾困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4月11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行社行业,出台扶持政策,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保金”)。接到通知后,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迅速反应,安排部署,积极落实暂退旅游质保金工作。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将2022年4月11日(含当日)之前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保证金比例由原来的80%调整为100%,补足时限由2022年12月31日延至2023年3月31日。2022年4月12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预计还能暂退质保金约4000万元,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全省旅行社目前的困境。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文旅发电〔202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对旅行社行业造成严重冲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政策,支持旅行社行业纾困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办市场发〔2021〕195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抓好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纾困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2〕55号)要求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
二、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4月11日(含当日)期间全国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提出暂退保证金申请的,暂退标准可为应交纳数额的100%,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
三、2022年4月12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
四、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周密部署,完善工作台账,指导和督促相关旅行社企业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完成保证金信息变更和备案工作,并于2022年7月1日前将保证金暂退、缓交情况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2年4月11日

温馨提示:

1、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2、请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务必提高警惕,自觉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非必要不外出。

3、请主动报备行程,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行程。

4、集体核酸检测有序进行,请通过小程序登记,先扫码,再取样。

5、如遇困难和险情请及时报警求助,同时与社区网格长、楼栋长、单元长保持联络。

◆素材来源:文旅之声

◆本期编辑:子彤

◆值班主任:柳絮

觉得内容还不错的话,给点个“在看”呗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