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大批量复制南京一景区酒店手环在二手平台售卖,“无痛”出入合作,构成刑事犯罪!
每逢节假日,景区里总少不了各路游客。但想要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利益,买票一定得走正规渠道。
南京一大型景区与园区内某酒店达成合作协议,约定酒店的手环可作为免费入园凭证。不久前,于某和朋友一起入住了该酒店。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刑庭员额法官刘敏
景区酒店的服务人员提醒于某,可以到前台领取手环,方便进出,然后他就发现了商机。于某领取了三张,用了两张还剩一张,本来是想给朋友,朋友没有要,于某就想到去二手交易平台出售。

手环顺利出手后,于某打起了空手套白狼的主意,他通过技术手段复制了一批“高仿”手环,挂在二手平台,以低于官方门票的价格对外销售。为了假戏真做,他还贴心地为买家“支招”:扮作合作酒店的住客,“淡定”刷假手环入园。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刑庭员额法官刘敏
景区工作人员在网上发现这一情况,到现场逮了个正着,同时报警。公安机关在被告人于某的家中查获了还没有来得及出售的129份“门票”。

于某交代,他一共伪造了200个高仿手环,截至案发赚了7452元。到案后,于某不仅如实供述、认罪认罚,还自愿赔偿了景区两万元,但他的行为还是构成了刑事犯罪。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刑庭员额法官刘敏
手环是景区授权内部酒店使用的,具备了门票功能的入园凭证,具有一定的,确定的,等同于门票价值的经济价值,属于法律保护的有价票证。于某复制了手环,在二手平台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假手环门票流入市场并实际使用,他已经完成了从伪造到倒卖的全链条的操作。

最终,法院判决于某犯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综合考虑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判处于某罚金2万元。法官提醒,购买景区门票、各类演出票务时,务必通过官方或正规授权渠道,切勿因贪图小便宜而购买来路不明的门票,这不仅可能导致入场受阻、自身财产权益受损,更可能在无意中助长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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