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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中突发重病离世,各方责任如何分?”|《法律小故事》第05期:责任和过错相适应

admin2026年02月13日 10:35:38国内旅游目的推荐1
“旅游中突发重病离世,各方责任如何分?”|《法律小故事》第05期:责任和过错相适应

                           一

在一个初秋的早晨,78岁高龄的汪大爷在公园里散步,目光被一张“夕阳红江南十日游”的宣传单吸引。

他信手拈来,仔细一看这张单子,只见末尾,有这家旅行社的郑重承诺:“资深医护相伴左右,确保旅程安全无忧。”

汪大爷心动了,他一直想去看看西湖,但儿女们总担心他年事已高,心脏又不好,所以不敢让他单独随团。

这个旅行社有医生伴护,他便有了信心和胆量,所以毫不犹豫地前去报名,在填写报名表的“健康状况”一栏时,他犹豫了一下,最终勾选了“健康”,隐瞒了自己有多年的心脏病史。

不料,旅途的第三天,在攀登一处并不算高的观景台时,汪大爷突然面色惨白,捂住胸口,踉跄着倒在了地上。

同行的团员高声呼救,随团的旅行社医护人员小张闻讯赶来,一时有些手足无措,只是简单地测量了血压,并未采取吸氧、服用急救药物等关键措施,也未立即协调车辆将老人送往最近的医院,而是建议“先休息观察一下”。

宝贵的抢救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地流逝了。当汪大爷被最终送到医院时,已因急性心肌梗死抢救无效去世。

噩耗传来,汪家儿女悲痛欲绝。他们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现实,原本让父亲安享晚年的孝心之旅,竟成了夺命之途。在朋友的推荐下,他们找到了社区的法律顾问郑哲律师。

郑律师在了解案情后,神情凝重地对汪大爷的三个儿女说:“这是一个典型的‘混合过错’案件。旅行社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汪大爷自身也存在过错。我们起诉,但争取调解可能是对各方最有利的结果。”

“郑律师,我们相信你,你说怎么办,我们完全听你的。”汪家儿女一致表了态。

                          二

开庭那天,旁听席上坐满了听众。在法庭上,三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郑律师代理原告方陈述:“被告某单旅行社,作为专业的旅游经营者,其随团医护人员在游客出现明显急症时,未能履行及时、有效的救治义务,也未启动应急预案,其‘全程安心保障’的承诺形同虚设,这与汪大爷的死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根据《旅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旅行社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被告一旅行社代理律师辩解:“我们对此事故深表遗憾。但汪大爷在报名时故意隐瞒了其严重的心脏病史,导致我们无法对其采取特殊的照顾和防护措施。他的不诚信行为是本次事故发生的诱因,应自行承担大部分责任。”

郑律师随即反驳:“我方承认汪大爷未如实告知病史存在过错。但这并不能免除旅行社在事发当时应尽的、法定的救助义务。游客的过错可以相应减轻你们的责任,但不能让你们完全免责。”

被告二随团医护人员小张没有聘请律师,竭力推卸责任,反复说自己已经尽到了救护义务。

法官听取了各方意见,基于事实和法律,主持了调解。他分别向三方释明了法律利害:旅行社的救助不力是导致后果加重的主要原因;汪大爷的隐瞒行为是事故的起因之一;而调解能避免漫长的诉讼过程,让家属尽快获得抚慰。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三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某单旅行社 因未能提供符合约定的安全保障和及时救治,承担了70% 的赔偿责任。

汪大爷 因隐瞒重要健康信息,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自行承担30% 的责任。

随团医护人员小张 其个人虽为旅行社员工,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责任应由旅行社承担。但考虑到其个人操作失当,旅行社在内部追责时,可能要求其承担部分份额,这在法律上体现为用人单位承担替代责任后,可根据内部规章向有重大过失的员工追偿。在此调解方案中,这部分被内含于旅行社承担的总责任之中。

一纸调解书,为这场悲剧画上了句号。汪家儿女拿到了赔偿,但永远失去了父亲;旅行社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并着手整改其安全流程。

而对郑哲律师而言,这个案子再次警示:法律不仅是事后的救济,更是对生者行为规范的指引。

    【法律诊室】:

本案的调解结果,清晰地体现了中国司法实践中“责任与过错相适应”的原则。

法律既保护作为弱者的消费者,也要求消费者自身履行诚信和注意义务;既追究经营者的安全保障责任,也考虑了损害发生的全部原因力。通过这样的责任划分,实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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