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普法】严守经营许可红线,规范旅游经营行为
规范的旅游经营秩序,是守护游客安心出游、行业健康发展的核心根基。不少旅游从业者对经营许可相关法律规范、违规边界仍存有模糊认知,今天我们聚焦专项整治核心要点,拆解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明晰合规准则,护航行业有序经营!
01

什么是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要明晰文旅部门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执法依据,首先需全面了解什么是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在我国,企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经营范围和许可经营范围,一般经营范围通常指企业在工商营业执照中选择的经营范围可以直接开展活动,而无需另外进行申请。许可经营范围指除了在营业执照载明外,企业需要另外向主管部门申请获得专门许可后方可开展的业务,比如旅行社业务、酒店业务等。
因此,旅行社业务在我国属于特许经营,经营主体除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外,还必须向文旅部门申请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方可开展旅游经营活动。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也分为不同类型,主要从两大维度划分:
(一)按业务类型划分
可分为国内社和出境社,一般新设旅行社申请的为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通常称之为国内社。
如需申请出境旅游业务,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八条规定:“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获得出境业务许可后,即称之为出境社。
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特别管理,还有从事边境旅游业务的许可和从事赴台旅游业务的许可。
(二)按旅行社层级区分
1.设立社(总社):按照取得的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范围从事旅游业务。
2.分社: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3.服务网点:仅限从事旅游业务招徕、咨询相关活动,不得开展招徕、咨询以外的经营业务。
以上,我们就了解了旅行社许可经营业务的完整体系,只要企业超出了许可的经营业务范围或者超出了所在层级的经营范围,就属于超范围经营或者无证经营,属于旅游乱象整治重点打击的内容。
02

未经许可经营的法律责任

✦
✦


明晰旅行社许可经营业务的完整体系后,我们需要进一步了解文旅部门对此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法律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
(二)分社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的;
(三)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文旅部门通常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六条处罚,罚款额度为10万元-50万元;若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还将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成本极高。
03

常见的超范围经营与无证经营违规情形

✦
(一)超范围经营情形
✦
1.旅行社未经许可从事出境业务、边境业务、赴台业务
旅行社从事出境业务、边境业务和赴台业务的,都需要在已具备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范围中增加对应的业务许可,如旅行社不具备该业务许可,但从事了该项业务的,则属于超范围经营业务。
2.分社、服务网点以自己名义从事旅游业务或超出设立设经营范围
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旅行社分社及旅行社服务网点不具有法人资格,以设立分社、服务网点的旅行社的名义从事《旅行社条例》规定的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的责任和后果,由设立社承担。”因此,分社与服务网点不得以自身名义独立开展旅游经营活动。
分社超出总社经营范围开展业务,同样属于超范围经营。例如总社仅具备境内、入境旅游业务许可,分社擅自开展出境、边境、赴台旅游业务,即属于超范围经营,触犯相关规定。
服务网点仅能开展招徕、咨询两项业务,实务中常见的私交外转(将招徕游客私自转交其他旅行社操作接待)、自操带团(自行联系餐饮、住宿、交通等供应商,擅自组织带团)行为,均属于服务网点典型的超范围经营违法情形。

✦
(二)无证经营情形
✦
无证经营指企业或个人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擅自开展旅游经营业务。常见的户外微信群、户外公司、徒步群、徒步公司等,若不具备旅行社经营许可,却组织开展旅游活动,都属于无证经营辖制范围。
近年来户外旅游活动兴起,各类新型户外组织层出不穷,但无论活动形式如何创新,只要组织的活动符合包价旅游三大核心要素(预先安排行程、提供两项及以上旅游服务、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就会被认定为组织开展旅行社业务,进而被认定无证经营。
此外,还有一类特殊无证经营情形:由于旅行社获得许可是双重审批,即先申办工商营业执照,再申请旅行社业务许可。如企业在申请了营业执照后,在旅行社业务许可尚未审批通过期间从事了旅行社业务,也属于典型的无证经营。

04

关于擅自转团拼团

擅自转团拼团是旅游行业高发违法情形,此次将其列入超范围经营重点,在此一并进行详细解读。
01
正确理解转团拼团
新版团队旅游合同中,转团、拼团均为合同明确载明的条款,合同第一条已明确相关定义,第22、23条为具体约定条款。但部分从业人员因对合同填写规范不熟悉,易出现填写失误,进而涉嫌擅自转拼团的违法。
简单来说,转团是旅行社揽客时暂未确定是否操作团队,收够成团人数便自行操作,未收够则不操作;拼团是旅行社揽客初期即确定不自行操作,将招收的游客全部拼转给其他旅行社操作。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收客运营计划,选择对应条款规范填写。
同时,需区分委托地接与转拼团行为:委托地接是旅行社成团后,联系目的地旅行社提供接待服务,属于合法业务操作;而转拼团核心是合同履行主体的变更,二者本质存在区别。
合法的转拼团在于旅游合同的正确填写加上实际操作的旅行社与合同签订一致,如果在过程中二者任一出现不匹配,都可能涉嫌非法转拼团。
02
擅自转团拼团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规定:“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三)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
因此,擅自转团拼团属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行政罚款额度为三万元到三十万元,情节严重的将直接吊销经营许可证,旅游从业者务必严格规避。
经营合规是旅游行业健康发展的根基,严守经营许可规定、杜绝违法违规经营,既是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的关键,也是保障广大游客合法权益的核心。在此温馨提示各旅游经营主体,严格遵守特许经营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提醒广大游客,出游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旅行社,自觉抵制无证违规团队,共同营造安全、有序、诚信的旅游市场环境。

END
内容来源:肃北文化旅游 丰镇文旅 广昌文旅
编辑:谢逸娇
审核:林承文
监制:刘六发
-
上一篇
短途精品旅游合集,轻出行,慢游玩,随心选
-
下一篇
记者婷婷写在开头的话:
从2009年4月1日《今日·爱旅游》版块开启至今,上万名岛城市民与我们一起去看祖国的大好河山,感受世界不同国家的魅力。《今日·爱旅游》先后组织了记者带队的新疆、西藏、粤港澳大湾区、三峡世纪游轮、九寨沟、张家界、银发旅游专列、德法意瑞、西班牙葡萄牙、英国、莱茵河邮轮等多条线路,备受好评。
今天,记者王文宁带队四川花水湾康养之旅、记者栾靖、王子强、崔轩宁先后带队的三峡世纪游轮之旅、记者田震带队广西巴马之旅、记者王茹带队的乌兰浩特+俄罗斯跨境游、主播高上和陈旺先后带队英国爱尔兰深度游……都备受好评!
目前,《今日·爱旅游》定制线路正在火热报名中:
1、三峡世纪游轮双飞6日游(也可改往返火车):
2023年下水的世纪凯歌号游轮,团期11月21日,团费6180元/人。一价全含,纯玩无购物,没有年龄限制,没有单房差。赠送往返接送机服务。
2、粤港澳大湾区双飞6日游:
10月29日(记者单光辉带队,已满),11月17日(记者段晓璐带队,已满),11月25日(记者周香带队,已满),团期11月29日(记者宋福运带队,已满),新增团期12月6日(带队记者稍后公布)
香港·澳门·珠海·佛山·广州双飞6日游,一价全含,纯玩零购物,无年龄限制,4680元/人。
3、广东清远双卧7日游:
团期:11月10日、11月14日、11月25日
团费:3380元/人(一价全含,纯玩零购物)
详情:打卡古龙峡、英西峰林、洞天仙境、小北江游船、笔架山千谷溪等清远精华美景、广州花城广场、海心沙、小蛮腰,全程4钻酒店,连住4晚不挪窝,不用搬行李。
🎁独家赠送:
青岛机场往返接送机、小北江游船(广东小漓江)、笔架山无人机航拍、峰林晓镇蒸汽小火车、星空营地自助烤肉不限量+3小时酒水畅饮。
报名电话:
《今日+》栏目热线电话85701777或者记者费婷婷18705322108(微信同号)
关注重播 分享 赞△2026年9月22日《今日+》播出新闻
崔轩宁带队游记(上)
关注重播 分享 赞△2026年9月24日《今日+》播出新闻
崔轩宁带队游记(下)
关注重播 分享 赞△2026年10月8日《今日+》播出新闻
王子强带队游记
关注重播 分享 赞△2026年10月12日《今日+》播出新闻
刘璐頔带队游记(上)
关注重播 分享 赞△2026年10月13日《今日+》播出新闻
刘璐頔带队游记(下)
从2009年到现在, 《今日·爱旅游》板块已经举办16年了, 每年春天, 《今日·爱旅游》都会组织观众“约会春天”, 去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 2025年秋天, 必去打卡的“王牌”线路回归, 乘坐五星豪华游轮世纪荣耀号, 游三峡啦! 这条线路, 我们的记者袁丹、张坤、 谷琳、周香、朱立强、赵琳、 费婷婷、张璐、常馨宇、 李泽汉、王茹、栾靖先后带队出发, 100%好评!收获无数忠实粉丝! 这么多记者带队出发的这条“王牌”线路, 不仅景色优美,而且零购物, 没有任何年龄限制, 非常适合中老年人。 坐着游轮游三峡,
感受三峡如画美景,
东方巨龙——长江,
随着时代的脉搏,
滔滔东流 奔向大海,
她融汇了百川细流,
滋润了祖国大地,
秋季的三峡气候温润,
两岸风光旖旎,
正是欣赏风景最美的季节,
让我们登上游轮,
一起从青岛出发吧!
爱旅游|爆款线路!三峡红叶季迎来“最佳赏味期”,11月21日团等您参加!
相关文章
- 抓住秋天的尾巴!11月木兰草原超全游玩攻略,错峰出游正当时!
- 贵州地接社怎么选才不吃亏,贵州旅游攻略和必去景点,旅游团价格表及贵州必去十大景点
- 自驾游攻略地图路书川藏线西部线路旅游指南
- 全国各地旅游攻略资料包东北云南华东华南城市景点指南
- 郯城县东风岭村入选全省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创新案例
- 日本厚生劳动省将评估医疗入境旅游”政策
- 【主动创稳】文县公安深耕“旅游警务”,从“被动处警”走向“主动护航”
- 发现宝藏枣庄|“发现宝藏山东”旅游攻略全民共创活动百条旅游攻略枣庄市入选作品(二)
- 州内招聘丨曲麻莱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关于歌舞团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公告
-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与北京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全民美育课”甘肃省舞蹈艺术展演活动正式启动!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