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微课堂丨读懂《旅游法》,安心赴冰雪之约!

秋去冬来,赛里木湖的冰雪画卷即将徐徐铺开。不少游客已经把冬游环湖、看蓝冰、赏湖景列入出行计划。本期普法微课堂,带大家一起学习《旅游法》相关规定,文明出行、理性维权,安心邂逅赛里木湖冬日盛景。
📜 法条依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 温馨提示:冬季环湖、冰雪体验项目,自愿选择,遇到强迫消费可拒绝并留存证据维权。

📜 法条依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降雪、大风、道路封闭等)造成行程不能继续,旅行社可变更、解除合同;已发生合理费用由游客承担,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不得全额扣取。
👉 温馨提示:湖区天气多变,大雪、大风预警下景区或区间车临时调整,不属于商家单方面违约,双方友好协商。

📜 法条依据:《旅游法》第四十二条
景区开放应当具备安全条件;景区停业、暂停开放、限流管控,应当提前公示。
👉 温馨提示:冬季赛里木湖会根据风雪、结冰情况临时管控区域,出行前留意官方公告,景区未提前通知临时关停,可依法协商退费。

📜 法条依据:《旅游法》第六十二条、第七十条
旅行社应当按合同约定安排服务;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 温馨提示:冰雪线路游玩过程中,如遇到导游擅自丢下游客、擅自缩短游览时长,记得保留合同、聊天记录、视频凭证。

📜 法条依据:《旅游法》第十三条
旅游者自身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 温馨提示:冬季湖面冰面厚度不均!不要翻越护栏私自下冰、进入未开放区域。因无视警示、擅自进入危险区域发生意外,需要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冬景虽美,安全为先;学法在心,维权有据。景区也将持续做好冬季游览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祝愿大家在赛里木湖收获美好的冬日风光,文明游玩、安全出行!
编辑丨王萍 初审丨李青 终审丨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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