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曝光
为扎实推进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严查各类旅游经营乱象,持续维护平稳有序的文旅市场秩序,全力守护群众旅游出行安全与消费权益。现将我局查处的旅游违法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诚邀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共治共享,聚力整治行业顽疾,擦亮林西文旅营商名片。
2026年7月29日,林西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当事人常某在县域某宾馆内,咨询拟在宾馆房间内张贴旅游宣传招徕广告,意图开展旅游招徕经营活动。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常某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具备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试图以个人名义通过张贴旅游宣传广告的方式开展游客招徕经营活动,该行为扰乱了正常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当事人非法招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旅游招徕海报尚未实际张贴,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且属于初次违法、情节轻微,案发后能够积极配合执法检查,主动认识错误、立即整改,符合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立案情形。
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开展批评教育及文旅法律法规宣讲,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旅游宣传招徕行为。当事人充分认识自身问题,当场终止违法行为,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旅游行业法律法规,不再擅自开展无证旅游招徕经营活动,我局依法对其不予立案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前提下,严禁擅自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以及提供各类旅游服务等经营活动,违者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1.查资质:报名参团前,请务必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https://mr.mct.gov.cn)或“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微信公众号查询旅行社资质。正规旅行社应持有《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签合同:一定要签订书面包价旅游合同,仔细核对行程安排、服务标准、费用明细、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等条款。切勿仅凭口头约定或微信聊天记录出行。
3.慎付款:团费应支付至旅行社对公账户,切勿转账至个人微信或支付宝账户。保存好付款凭证。
4.拒诱惑:切勿轻信“免费游”“低价游”“尾单特价”等宣传,牢记“一分钱一分货”。
5.留证据:如发现疑似“黑社”,注意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宣传截图等证据,及时拨打12345举报。
请广大游客选择有正规资质的旅行社出游,务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警惕“不合理低价游”陷阱。如遇导游强制消费、擅自更改行程、诱导参加付费项目等侵权行为,请注意保留证据并及时投诉举报。

来源:林西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审:沈翔鹏
二审:薛国慧
三审:王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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