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申请美国旅游签证还要面签吗?
第二次申请美国旅游签证还要面签吗?
在符合以上免面谈条件的情况下仍有可能被要求前往领事馆面谈!如果您曾拥有美国十年旅游签证,且仍有效或过期未超过12个月,申请人在上次获签时已满18周岁,签证没有丢失、被盗或撤销,且申请人从未被拒签过的,第二次可以申请免面签续签。
可能符合免面谈申请美国签证的条件:
1. 续签具有完整有效期的 B-1、B-2或B-1/B-2签证,原签证仍有效或过期未超过12 个月,且申请人在上次获签时已满18周岁。
2. 应在上次申请签证时所属领事辖区递交签证申请,除非申请人被要求必须返回国籍国的使领馆办理。
3. 十指指纹在上一张签证签发时已被采集。
4. 原先的签证没有丢失、被盗或撤销。
5. 申请人从未被拒签,除非拒签已被推翻或获得领事官员的豁免。
注意:
在符合以上免面谈条件的情况下仍有可能被要求前往领事馆面谈!
如果您不符合条件却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了申请,或未按照规定流程操作,您的签证申请将会被延迟,并且您将被要求前往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参加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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