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第六批旅游市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扬州市第六批旅游市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01 
赵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02 
刘某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案


2025年以来,各地大力推进旅游市场突出问题整治,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持续深入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维护了旅游市场秩序。为进一步引导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执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现将2025-2026年扬州市第六批旅游市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赵某在未设立旅行社、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组织旅游者赴老挝旅游,收取了旅游团款12000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赵某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刘某在未取得导游证的情况下,擅自接受他人委托,为旅游团提供向导和讲解服务,其行为属于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2026年8月,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刘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未经同意 禁止转载)
编辑丨陈 琦
一审丨王丁祥
二审丨蔡 鹏
三审丨徐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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