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长假到了,送给自驾游朋友一剂避坑良药——坚持“四不原则”
近年来,在自驾游圈子里流传更广、也更具争议性的一套“避坑”共识就是“四不原则”:有门票的不进,景区内的宾馆不住,景区附近的饭店不吃,景区内的礼物不买。
“四不原则”的出现,表面看,是游客对景区过度商业化的一次集体“用脚投票”,究其实质,是景区彻底透支了游客对自己的信任度,引起自驾游客的“防御式旅行”。
其一,有门票的不进。记得鲁迅先生说过一句话: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为路。如果用在现在,那就是,世上本没有景区,看的人多了便成为景区。青海湖、纳木措、珠峰大本营、黑独山等等,有很多很多地方几年前都是没有景区的,更没有门票,去的人多了,于是地方就动起脑筋。围起来,建个门就可以卖票赚钱,这可是一本万利的好事。慢慢地,又感觉只是赚这点钱还不够,于是又开拓发展。景区大门越修越远,必须乘坐高价摆渡车;核心景点被圈起来二次收费。这种体验让游客感觉自己不是来旅游,而是来“过关斩将”的。
要说摆渡车,新疆喀纳斯说自己第二,那没有地方敢说你一。来回往返,重复线路,不断转换,让游客不吐槽都难。
其二,景区内的宾馆不住。外出旅行,大部分游客图的是舒适、快乐,在经济上能够承担。而如今的大多数景区想的不是如何让游客舒适、快乐、能够承担,而是做起了“一锤子买卖”,淡季几百元,旺季成千上万也不为奇。前几年去古北口镇,整个景区被一个集团购买,所以里面住宿的房价也是统一的,不是旅游旺季,一间普通房都要一千以上,而走出去,最好的宾馆也就几百元。同样的住宿条件,里外相差几倍或几十倍,真当游客是韭菜不是?
其三,景区附近的饭店不吃。不用山珍海味,就是普普通通的一碗面,在景区内,卖你三四十都是便宜的。真是靠山吃山,靠人吃人。
其四,景区内的礼物不买。走过许多的景区你会发现,景区内的所谓特色礼物好像长的都一样,除个别的农产品,但这个别在价格上也是非常的特别,至于是否缺斤短两那就不用说,买回家自己琢磨琢磨好像还是交了“智商税”。
这套原则的流行,根源在于游客对景区消费产生了严重的信任危机。当“宰客”从个别现象演变成普遍担忧时,游客的心态就从“向往美好”转向了“规避风险”。
当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当一次消费与“消费漏斗”相互抵触,当景区把游客当韭菜时间长了,就有游客从“来都来了”到“理性算账”,逼着游客倾向于理性计算和主动防御。
特别是自驾游的旅客,随着“智商税”一次次上交,逐渐认识到,面对一个个的大坑,为什么不能有更多的选择呢?“四不原则”的出现也算是一个集体智慧。
自驾游可以摆脱景区的捆绑。你圈地搞开发,那我们选择自然景色,自己去发现美。远离景区,我们可以在县乡村里住宿。至于吃,那就更简单了,出城也有特色,实在不行我们可以自己生产自力更生。礼物那更是可有可无的负担。
这套“四不原则”的出现,是景区过度商业化的推力与游客理性消费觉醒的拉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它并非简单的“消费降级”,而更像是一场消费者与畸形商业模式的博弈。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大部分景区都处于亏损运营状态。那作为景区运行单位,为什么不考虑一下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你把游客当韭菜,游客就不会把你当盘菜。
正如一位评论者所言,“四不原则”粗暴割裂了旅游产业的商业闭环,但也是倒逼行业回归真诚与价值的“最烈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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