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擅自进入永修县旅游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活动的通告
关于禁止擅自进入永修县旅游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活动的通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有效保护永修文旅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擅自进入永修县旅游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进行游览活动,禁止擅自进行探险、攀岩、夜间野游等影响旅游资源安全和人身安全的活动。若违反此规定,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造成资源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擅自进入永修县旅游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以及擅自探险、攀岩陷入困境或者危险状态需要救援的,相关组织和机构完成救援后,由游览活动组织者以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
三、保护资源、珍惜生命是每位公民的责任。请广大游客遵守景区管理规定,在指定区域和规定路线内文明游览。
四、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请及时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792—3223319
永修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9月27日
签发:谢洪牛/核稿:彭晓琴/编辑:熊逸晖
来源:永修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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