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旅游户外公益宣传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为顺利推进我单位日常工作开展,现就旅游户外公益宣传项目开展限额以下自主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内控制度,现将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旅游户外公益宣传项目
2.项目地点:二连浩特市
3.项目预算:人民币89000元
4.项目内容:
位置 | 项目名称 | 地点 | 数量 | 备注 |
年限 12个月、合同期内每年免费更换二次 | ||||
城北 | 墙体广告 | 公路口岸入境通道墙体左侧(蒙、汉双语) | 1 | |
一场两站 | 飞机场 | LED显示屏 | 机场路绿化带内 | 1 |
火车站 | 公交站厅 | 迎宾路火车站路东路西 | 2 | |
汽车站 | 公交站厅 | 察哈尔街汽车站路南路北 | 2 | |
城西 | 公交站厅 | 创业路党政大楼路东路西 | 2 | |
城区 | 公交站厅 | 新华大街东风影像路南路北 | 2 | |
城区 | 公交站厅 | 新华大街公安局路南路北 | 2 |
(本项目坚持立足口岸特色、聚焦全域文旅、服务城市发展、惠及市民游客的工作原则,充分整合利用城市现有公共宣传阵地资源,系统化开展全市文旅氛围提升公益宣传工作。宣传载体主要包括城区主次干道公交站厅、城市公共广告牌、户外宣传点位等城市公共宣传媒介。宣传覆盖范围聚焦市中心城区、“一场两站”重点片区及口岸联检通道等人员流动量大、展示度高、对外窗口性强的核心区域,实现重点点位全覆盖、宣传布局立体化、展示效果常态化)
5.服务工期/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甲方使用要求,质量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报价及采购方式
本项目执行限额以下自主竞争性谈判,按照低价择优、综合评定原则确定成交单位;供应商报价包含人工、材料、运输、税费、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本项目采取现场谈判、多轮报价方式,不接受线上远程谈判。
四、报名、资料递交及谈判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9日(3天)。
2.谈判时间:2026年9月21日10时00分;谈判地点:新闻中心大楼2楼会议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逾期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提交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单、相关资质(如有),所有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评审及结果公示
我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单位内控制度开展综合评审,结合供应商报价、服务方案、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择优确定成交单位。采购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正式合同。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联系地址:新华大街2040号
联 系 人:包英华
联系电话:15148541999
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6年9月16日


编辑:包英华
初审:包英华
复审:呼格吉乐
终审:赵东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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