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龙虎山景区“清网护鸟”行动常态化举报奖励方式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景区生物多样性,确保林业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打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举报奖励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未取得狩猎证或违反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
2.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利用无人机投掷尖锐器具等工具猎捕野生动物,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
3.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寄递、经营利用、食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4.利用电商、直播、短视频等非法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行为。
5.其他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二、受理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景区林业局:0701-6659699
龙虎山公安分局:110
龙虎山市场监管局:12315
2.举报邮箱
2018263768@qq.com
3.现场举报:龙虎山景区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三、举报奖励机制
1.对符合举报条件的线索,根据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程度、线索价值及核查贡献,给予举报人100元-500元现金奖励;
2.同一违法行为被多人举报的,仅对第一时间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3.若存在捏造歪曲事实、自导自演违法场景等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4.举报人的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擅自透露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其他事项
公众朋友们,保护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美好家园,也是为子孙后代留下珍贵的自然财富。让我们从现在起,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共同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贡献力量!
本公告解释权属龙虎山景区林业局,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林业局
2026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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