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召开全市2024年度文物安全工作会议
2月5日,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召开全市2024年度文物安全工作会。机关相关科室、各文博单位负责人、保卫部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对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河南南阳英才学校火灾事故的批示精神,《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长城保护工作的通知》《甘肃省文物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甘肃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和全省文物局长工作会议精神。会上通报了2023年度我市文物安全工作情况,部署了2024年文物安全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部署。贯彻落实上级文物安全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甘肃省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深刻汲取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案件教训,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确保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要定期布置、督促和检查文物安全工作,建立织密文物安全保护网络,严格执行“岗位日检、部门周检、单位月检”制度。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巡查,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文物安全防范能力。
会议要求,加快完善文物部门、镇、村组、长城保护员四级长城保护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对直接责任单位检查、考核和奖惩等制度。加强对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单位履责情况和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状况检查督察。组织开展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和安全管护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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