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鹰潭市龙虎山景区民众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出资人领取《资金登记回执》的公告
关于鹰潭市龙虎山景区民众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出资人领取《资金登记回执》的公告关于鹰潭市龙虎山景区民众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出资人 领取《资金登记回执》的公告
来源:龙虎山景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为依法有序开展鹰潭市龙虎山景区民众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资金核实工作,请还未领取《资金登记回执》的出资具名人尽快完成资金确认及回执领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26年2月6日—2月12日
二、领取对象
经核实受损的出资具名人
三、领取地点
贵溪市公安局经侦大队231办公室
四、领取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用于核对后返还)。
2.提供本人名下一类银行卡并登记账户信息。若在案件审理和清退期间,确需变更账户信息的,需到贵溪市公安局重新确认。
五、特别提示
1.此次公告是针对还未进行资金确认并领取《资金登记回执》的出资人,并非开展资金清退工作,具体资金清退事宜请等待官方后续通知。
2.出资人确认资金、账户相关信息后签字领取《资金登记回执》。
3.出资人对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性有误,导致后续工作无法推进,由出资人自身承担相应后果。
4.出资人应注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人员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出资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5.出资人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在确定的期限内领取《资金登记回执》,未按时领取的,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出资人自行承担。出资人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清退工作,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无法到指定地点领取《资金登记回执》的出资人,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但须提前签订授权书,并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备案。
7.对金额有异议的出资人,应提供所有合同及资金流水材料现场核对。
龙虎山景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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