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稻香旅游综合体地下停车位限时免费开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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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朋友:
为便利广大市民出行,缓解周边停车压力,察隅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决定将稻香旅游综合体地下停车位面向市民临时免费开放,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放说明
1. 开放范围:稻香旅游综合体地下停车位(具体以现场标识为准)。
2. 开放时间:自2026年2月5日起(截止日期以后续通知为准)。
3. 使用规则:场内停车位共计59个,停车位实行“先到先得,一车一位”原则,仅限小型机动车停放,严格按照场内指引、标识停放,严禁占用车辆通行过道、消防通道、应急出入口及专用车位,不得违规停放超宽、超长、超高车辆或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擅自加装地锁,不得破坏公共设施设备。
二、特殊约定
因稻香旅游综合体后续可能涉及租赁、改造等运营调整,后续将开展收费或通知车辆挪离,若察隅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布车辆挪离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公告、线上公告等告知形式),请各位车主在通知指定时限内自行将车辆移出地下停车场。逾期未挪走的,察隅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车辆进行拖移,由此产生的拖车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及车辆可能产生的损耗,均由车主自行承担,察隅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免责声明
1. 本次停车位限时免费开放为临时便民举措,察隅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仅提供场地停放服务,不承担车辆保管责任。停车期间,车辆及车内物品的被盗、被刮擦、损坏、遗失等任何财产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2. 因车主自身操作不当(如未锁车门、未关闭车窗、违规停放等)引发的各类事故及损失,察隅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停车期间,车内及停车场内人员的人身安全、意外伤亡等相关责任,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与察隅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无关;
4.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第三方侵权等)导致的车辆或人员相关损失,察隅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事项
1. 请各位车主自觉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规范停放车辆,保持停车场内通行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丢弃杂物;
2. 如遇停车位饱和,敬请理解并另行选择停车地点,切勿违规占道停放;
3. 察隅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运营需求,调整停车位开放范围、时段或终止开放,如有变动将通过官方渠道及时通知;
4. 车主停放车辆,即视作认可本公告的全部条款,并自愿接受相关约定及责任界定。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祝您出行顺利!
察隅县城市管理局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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