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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鸣三省旅游景区商铺招租公告

admin2026年02月03日 11:31:02国内旅游目的推荐1
鸡鸣三省旅游景区商铺招租公告

鸡鸣三省旅游景区

商铺招租公告

为提高鸡鸣三省景区服务配套质量,促进景区经济效益的提升,满足游客在旅游途中消费需求,丰富景区业态,确保国有资产不闲置、不流失。根据《毕节星辰旅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所属项目公司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及贵州众志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黔众志房评〔2026〕2号评估报告,结合贵州鸡鸣盛境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境公司”)实际,拟对鸡鸣三省景区内10个商铺、1个木屋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租商铺明细

 鸡鸣三省景区内10个商铺、1个木屋、(只出租不出售)。

02

商铺经营范围

商铺经营项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严禁经营易燃易爆品、农药等有刺激气味和国家规定不得经营的商品;严禁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腐蚀性物质等其他违法活动;在经营活动期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如租赁方有上述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情形,我方有权收回已租赁商铺,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与我方无关。

03

商铺定价

04

招租原则及相关规定

1.招租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

2.招租公开方式:

一是在毕节时空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毕节星辰旅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鸡鸣三省旅游景区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是在鸡鸣三省景区醒目位置张贴招租公告的形式面向社会招租。

3.招租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自然人。

(2)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报名地点: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林口镇鸡鸣三省村鸡鸣三省景区办公室。

6.报名条件: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需缴报名保证金1000元。

7.报名时间:自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8.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9.竞价地点: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林口镇鸡鸣三省村鸡鸣三省景区会议室。

10.竞价方式: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申请人采用举牌或报价方式整数应价,每次叫价在原宣布的增价基础上增加200元/次,上不封顶,竞价最高者获得该次竞拍商铺的租赁权。经公开征集无人报名的,按先来先得的原则,大于评估价直接租赁,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负责。

11.保证金的处理:经公开征集,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由盛境公司和受让方直接签约,报名保证金1000元转为租赁款(多退少补);若产生两个以上符合条件受让方的,按照本方案约定的竞价方式组织实施公开竞价,参与竞价者需缴纳竞价商铺年租金底价的10%作为竞价保证金,如参与竞价人竞拍成功,所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租赁款(多退少补),若竞拍未成功缴纳的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当竞价最高者放弃租赁权,该商铺本次租赁竞价作废,已缴纳的保证金不再退还,盛境公司将重新按程序组织租赁。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按时参与竞价的,已缴纳的保证金不再退还。报名后,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按时签约的,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再退还;

12.踏勘方式:现场踏勘。

13.租赁期限:1年以上5年以下。

14.递增率:租赁时间在2年及2年以下的,租金不递增;租赁时间在2年以上的,前两年租金不递增,第三年开始每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7%。

15.装修期:租赁时间在2年及2年以下的,装修期一个月;租赁时间在2年以上至5年及以下的,装修期两个月。

16.租金缴纳期限:租金一年一缴、先支付租金后入驻使用。

05

名单公布方式及公示期

(一)名单公布方式:报名成功人员名单通过毕节时空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毕节星辰旅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鸡鸣三省旅游景区微信公众号公布或在鸡鸣三省景区醒目位置张贴明示。

(二)公示期: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

06

招租流程

(一)公开招租所面向的主体,可以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缴纳竞租保证金。报名期间,拟参加竞租者可提前联系我方工作人员后,自行对商铺现场进行查看。

(二)报名时间截止,我方工作人员通知报名人到指定地点参与竞拍。

(三)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格,当场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

(四)现场公示本次公开招租成交结果。

(五)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租金。

(六)签订鸡鸣三省景区商铺租赁合同。

(七)办理商铺及物资移交手续。

07

其他

      (一)有意参加竞租者应仔细阅读公开招租公告,有疑问可电话咨询13208571929(文女士);15085915536(余女士);16685310481(郑女士)。

      (二)已出租商铺在租赁日到期后,同等条件下可由原承租人优先租赁。

      (三)在租赁期间,合同正常履行。租金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由贵州鸡鸣盛境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收取。

编   辑:付   婷
编   审:石亚威
终   审:罗   琴
监   制:沈丽萍
总监制:邹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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