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前往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进行旅游、爬山!青州最新通告

王府街道办事处
关于禁止前往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进行
旅游、爬山等活动的通告
王府街道拥有丰富独特的自然景观和旅游资源,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观光旅游。然而,辖区内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道路崎岖、地形复杂、地势险峻、手机信号弱,私自前往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为坚决防范遏制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游客遇险等事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严禁游客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活动事宜通告如下:
一、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带领游客进入未开放未开发区域进行游玩。严禁任何人员攀爬、穿越未开发未开放、无安全防护设施的山体、野路、沟壑、悬崖等危险区域(俗称“爬野山”“走野路”)。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区域,道路交通,服务设施都无法满足公众需要,擅自进入这些区域开展探险、徒步、穿越、旅游等活动,极易走失迷路、体力不支、攀爬跌落等意外,引发人员伤亡。
二、各旅行社、户外俱乐部、车友会、研学机构等组织不得设计、推介或组织前往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旅游线路和活动。对违规组织,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组织单位及人员的相关责任。
三、未开发区域周边村民要守法经营,不得违规从事组团、导游等涉旅经营活动,禁止非法充当向导、带人进入未开发区域从事游览、耍水、探险、露营等活动。
四、广大民众要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珍爱生命,出行前务必了解目的地天气、路况及开放信息,谨慎选择旅游线路,切勿冒险前往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避免发生意外事故,酿成悲剧。
五、自今日起,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听劝返或无视提醒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所引发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引发山火、破坏生态环境、文物古迹损毁、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等),均由违规者个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依法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因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而陷入困境或危险状态需要救援的,相关组织和机构完成救援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由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
安全是旅游的底线!请每一位游客自觉遵守规定,切勿因一时之快,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举报电话:0536—3701011
王府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20日
来源:王府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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