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审批设立材料核验清单
海南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审批设立材料核验清单
1.《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附件1)。
1.《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明细表》(附件2)。
3.《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备案表》(附件3)。
4. 培训机构章程。
5. 管理制度(收退费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内部举报奖励机制)。
6. 办学投入的验资证明: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需明确出资额、出资方式、占比(联合举办的需注明各举办者出资)。
7. 全体人员的诚实守信和无犯罪记录承诺书、无犯罪记录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
8. 全体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及从业资质证明。
9. 培训场所房产权属证明(自有)或租赁合同(租用)符合建筑、消防、安全等要求,提供合格证明材料。
10 培训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
11. 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
12. 联合办学协议(联合举办时提供)。
13.《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开展游泳、攀岩等高危体育项目时提供),需取得对应行政许可,仅高危体育类培训机构需提供审批相关凭证。
备注:
1. 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需加盖举办者或机构公章。
2. 材料核验需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重点核查办学场所面积、从业人员资质、资金额度等核心条件。
3. 附件表格需按要求填写,不得漏项,签字盖章齐全。
4.详情咨询:海南区文化旅游体育局,0473-4916239。
编辑|张玉贤
初审|李婉铭
复审|唐菲斐
终审|巴雅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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