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知!海阳万米海滩这些景点都是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
周知!海阳万米海滩这些景点都是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

自《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和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并广泛呼吁身边人携手共同维护美丽家园。 
但有少数居民朋友可能不清楚,除了禁放区外,像我们的万米海滩、地雷战纪念馆等景区景点都是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违规燃放同样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分为禁止燃放区和一般管理区。第五条规定:一般管理区内,禁止在景区燃放烟花爆竹。第十五条规定: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海阳市A级旅游景区名录 

海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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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禁放的规定



关于发布海阳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范围的公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发布我市的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范围如下:

一、主城区范围:南至海天路,西至龙山街(含龙山街与海园路交叉路口向北延伸路段),北至虎山街与东凤大道交接点,东至东凤大道,上述路段交汇闭环区域。

二、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范围,东村河以西—青威高速以南—北京路以东—海翔中路以北。

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范围内,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其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按照《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在一般管理区内的以下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
二、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地下管道、窨井;
三、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
四、车站、码头、飞机场、宾馆、酒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大型仓库、停车场;
七、景区、林地、绿地;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公告有效期自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1日。
海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来源:海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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