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对锦州市昌之梦国际旅行社(辽宁)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二段20-123号)涉嫌集资诈骗一案立案侦查,为了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报案登记有关问题公告如下:经前期侦查,公安机关已对大部分锦州市昌之梦国际旅行社(辽宁)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投资人制作询问笔录,目前仍有部分投资人未到古塔分局报案登记,凡参与昌之梦国际旅行社(辽宁)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的投资出借人,还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人员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5日前,通过电话方式与古塔公安分局经税侦大队联系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投资金额,并先期将投资合同、收据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收集准备好,公安机关将按照先后顺序及时安排登记人员制作询问笔录。截止2024年4月5日仍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视为个人放弃,法律后果自负。公安机关将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维护受损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相关参与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