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暑假考级报名开始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为文化艺术的发展、普及、推广做好服务管理工作的职责。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中心主任为法定代表人。
具体职责包括:组织实施文艺演出和文化艺术等活动;开展美术创作研究与学术交流工作;开展影视制作与推广工作;组织实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开展文化艺术人才培训工作;开展文化艺术大数据库的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文化创意产业以及“互联网+”、“文化+”等开发与应用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及跨界融合领域相关工作;承担国家课题的申报、管理、实施等相关工作;完成文化和旅游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设立10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党办)、人事处(离退休办公室)、财务处、演出部、影视部、美术部、培训部、开发部、考级部(考级中心)、数据信息部。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考级中心,成立于2012年,是文化和旅游部的直属事业单位,也是文旅部为了加强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维护考生利益,促进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规范化,从而推动社会艺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而成立的部门,他是国内具有政府资质,专业、权威、规范的考级机构。




如何申办成为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考级
一、申请“全国艺术考级定点机构”应具备条件:
(1)申请者具有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等)主体资质的培训机构或单位;
(2)有固定办公场地、工作人员;
(3)有能满足艺术考级需求考试场地和相应教具
二、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机构完整填写《考级定点机构情况登记表》1份,并在右上角加盖公章;
(2)法人单位(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等)提供培训资质或营业执照等复印件1份;
(3) 场地使用证明(自有场地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场地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
(4) 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三、审批流程
(1)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之内,承办单位答复是否满足“全国艺术考级定点机构”条件。
(2)审批通过后,签订合作协议,缴纳牌匾押金。
(3)发放牌匾,提供相关考级资料。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374号乾昌大厦23楼2301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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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931-4656992

考级监督电话:0931-4656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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