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规办事不求人”服务承诺书
各市场主体、市民朋友:
1.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2.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3.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4.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备案
5.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藏品档案、管理制 度、文物定级备案
6.博物馆陈列展览备案
7.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8.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9.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的组织推荐评审认定
10.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组织推荐评审认定
11.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组织推荐评审认定
12.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投诉举报受理服务
13.重要旅游参考信息网上发布及咨询
14.个体演员和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15.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
16.对作出突出贡献的营业性演出社会义务监督员的表彰
17.对营业性演出举报人的奖励
18.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前置审查
19.文化类基金会设立前置审查
20.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的备案
注:“依规办事不求人”事项服务指南详见附件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 0316-7867801
(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承诺。
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2月18日
服务指南(点击查看):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规办事不求人”事项服务指南.docx
来源:霸州市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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