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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游目的推荐

@乌达人 这份旅游消费避坑指南请查收→

admin2026年06月05日 22:54:13国内旅游目的推荐1
@乌达人 这份旅游消费避坑指南请查收→

暑期旅游旺季来临,乌达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在此温馨提示广大游客,出游理性消费、擦亮双眼防范消费陷阱,守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选旅行社:认准资质

✅ 正规旅行社必须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信息一致。

❌ 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一律查处。

出游前请要求旅行社出示证照,或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查询核实。

二、警惕"不合理低价游"

❌ "零元游""买保险送旅游""低价赠礼"均为陷阱。

❌ 低价背后往往伴随强制购物、擅自变更行程、层层转包等问题。

✅ 理性消费,不贪小便宜,选择价格合理的正规产品。

三、签合同要规范

✅ 务必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签订电子合同。

✅ 合同中须明确:行程安排、购物次数、自费项目、住宿标准、退款规则。

❌ 口头承诺不算数,线下隐匿合同均属违规。

四、注意明码标价,理性消费

✅ 乌达区文旅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乌兰淖尔镇,对景区周边餐饮、住宿、特产店开展联合检查,督促商家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规范一批商品及服务价格公示。

消费前请确认价格,索要票据;对未明码标价、价外加价行为,可依法投诉。

五、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案例:乌海兴泰名都酒店有限公司未经认定、评定等级进行宣传案

乌海兴泰名都酒店有限公司未经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及服务质量等级认定,擅自在其公司微信视频号中违规使用酒店星级、服务等级等称谓,先后发布两条带有"五星酒店"字样的宣传视频,误导消费者。

⚠️ 违规行为:违反《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旅游经营者不得超越认定或者评定的等级进行宣传;未经认定、评定的,不得使用相关的等级标志和称谓。

⚖️ 处罚结果:乌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下架涉案视频,并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游客提示:预订酒店时,请通过正规平台查看真实星级评定信息,不要仅凭商家宣传语判断等级。

六、投诉举报方式

如遇旅游乱象,可通过以下渠道举报:

举报电话:0473-366660115248014653(乌达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受理旅游投诉举报)

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在线提交

举报邮箱wdqwtj6601@163.com(请附上相关凭证材料)

现场/邮寄举报:乌达区行政中心317室,乌达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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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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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达区公开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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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达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二审:何   刚

三审:任   杰

监制:赵   洋

出品:乌达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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