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注销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通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机构负担的意见》《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依法注销绥江县唯舞舞蹈培训中心1所校外培训机构许可证资质,现予以公告。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举办者 | 办学内容 | 注销事由 |
1 | 绥江县唯舞舞蹈培训中心 | 绥江县中城镇龙腾大道中段 13号商业1铺 | 曾敬贻 | 非学科艺术类培训 | 自行停办 |
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注销办学许可的上述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具有办学资质,其办学许可证和印章同时作废;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绥江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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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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