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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指南

admin2026年05月13日 16:14:20国内旅游目的推荐2
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指南

根据外交部、省外办有关通知要求,新版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管理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为便于企业进一步“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现就我市企业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是亚太经合组织为促进本地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所作的多边长期签证安排。亚太经合组织共有21个经济体,中国籍持卡人持有效卡最多可以入境16个经济体(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越南、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智利、秘鲁、墨西哥和俄罗斯)。旅行卡1次申办,5年有效,可多次入出相关经济体,享受快速通关礼遇。

一|申办对象

企业中方人员。注册地在镇江的企业 (包括加工制造、货物进出口、金融、网络科技、教育、物流、旅游、法律、会计以及工程建筑类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主要商务人员及技术人员。上述人员须持有效中国护照。

二|申办流程

企业人员申办旅行卡或相关业务,须通过中国领事服务网APEC商务旅行卡系统(https://consular.mfa.gov.cn/APEC/)提交办理申请(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一)新办、续办旅行卡
1.企业登录旅行卡系统,按照所办理业务提示填报申办材料后提交;
2.企业在系统提交后,将一份纸质材料报送(邮寄)至镇江市政务服务中心外办综合服务窗口(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246窗口);
3.市外办完成企业申办材料审核后报省外办、省外办审核通过后报外交部领事司审批;
3.申办企业按缴费通知,完成外交部及省外办费用缴纳并上传缴费凭证;
4. 外交部领事司制卡完成后(3个月左右),由省外办逐级下发至企业。
(二)提前制作旅行卡
1.相关APEC经济体未全部完成审批程序前,如申请人希望前往已完成审批的经济体从事商务活动,可申请提前制卡;
2. 企业登录旅行卡系统,按照所办理业务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
3. 市外办审核后报省外办、外交部领事司;
4.外交部领事司审批并完成制卡,由省外办逐级下发至企业。
(三)换、补发旅行卡
1.如出现旅行卡破损或丢失,申请提前制卡后获更多经济体批准,旅行卡关联护照丢失、签证页满或过期等情况,可以申请换卡或补卡;
2. 企业登录旅行卡系统,按照所办理业务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
3. 市外办审核后报省外办、外交部领事司;
4. 申办企业按缴费通知,完成外交部及省外办费用缴费并上传缴费凭证;
5.外交部领事司制卡完成后由省外办逐级下发至企业。
(四)注销旅行卡
旅行卡有效期内,对持卡人离职、退休,或所属企业认为持卡人不宜继续持用旅行卡等情况,持卡人所属企业应办理旅行卡注销手续。

三|申办时限

3个月左右(材料齐全完备)。

|申办企业资质量化标准

(一)加工制造或货物贸易等进出口类申办企业,上年度进出口额须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因行业特点难以提供进出口额证明的申办企业(如金融、网络科技类企业),须提供合同或项目计划书作为业务往来证明;

(二)申办企业上年度纳税情况应为“完成依法纳税”或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含)以上,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应提交申请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三)申办企业员工人数不少于5人;
(四)暂不完全符合上述标准但对镇江有特殊贡献的企业。

|申办材料清单

(一)企业材料

1.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企业资质声明;
2.企业申办函;
3.企业营业执照;
4.完税证明;
5.与其他经济体业务往来证明;
6.省外办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材料。
(二)申请人个人资料
1. 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
2.护照复印件及扫描件;
3.小二寸白底照片及电子档;
4.社保缴纳证明;
5.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6.省外办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材料。
(申办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2)

|咨询电话

镇江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0511-84416744

|附件

1. 中国领事服务网APEC商务旅行卡系统企业申报端操作指南

2. 申办材料清单及要求
以上附件均可通过镇江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下载,网址:

https://wsb.zhenjiang.gov.cn/wb/swlxk/list.shtml

拟稿:张锋
审核:蔡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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