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荐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国内旅游目的推荐 > 正文

国内旅游目的推荐

五一特辑|人在旅途,法在身边!五一出游指南,请查收→

admin2026年04月30日 21:19:00国内旅游目的推荐1
五一特辑|人在旅途,法在身边!五一出游指南,请查收→

五一出游指南

go go go 出发喽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旅行是对平凡生活的一场“越狱”

美好旅途的背后

有哪些隐藏的风险?

又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

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已关注
关注
重播 分享

视频没看够?

别着急

还有文字版

请(hen)查(you)收(yong)!

01

出行篇

应急车道是否可以临时占用?

> 法官提醒 <

高速出行遇堵车,临时占用应急车道快速通过,这种行为不可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因此,旅游出行前,应合理规划好路线,如遇高速堵车,请耐心等待交警部门妥善处理,不得自行占用应急车道。

> 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被高速交通警察当场拍照录像取证的汽车非法占用应急车道违章行为,罚款200元,扣6分,15天内需要缴清。

02

住宿篇

预定酒店“变卦”怎么办?

> 法官提醒 <

一路奔波到达酒店,却被告知房间涨价或被强制取消,消费者可以要求酒店按照原约定继续履行;如果酒店拒绝履行,消费者可要求酒店退还已支付的全部住宿费用,并支付自己另行订房的差价损失。

另外,酒店的这种随意涨价的行为,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顾客可收集证据向酒店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也可向12315或消保委组织投诉。

> 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03

购物篇

遭遇“强制购物”,如何应对?

> 法官提醒 <

一旦发现导游在进行诱导性购物或者大肆渲染折扣产品,要保持理性,最好用手机、相机等随身携带的电子设备拍摄下当时的情景,并留存购物发票,以备申请退货、投诉举报、参与诉讼保留证据使用,避免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另外,请大家一定要认真审阅旅游服务合同,明确旅游行程中购物次数及自费项目等,防止不合理的购物项目挤占正常游玩的时间。

> 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04

安全篇

景区中游玩受伤,责任谁来担?

> 法官提醒 <

景区经营者、管理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未尽到该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存在第三方侵权行为,游客可向第三方主张赔偿;若旅行社等对安全保障存在疏忽,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游客在景区游玩时,要注意观察安全设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一旦发生意外受伤,要及时就医并拍照、录像等固定证据,为后续维权做好准备。

> 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05

跟团游篇

乱涂乱画,有什么后果?

> 法官提醒 <

敬畏公共规则是旅行者的必修课,游客们请记得要遵守社会公德,牢固树立爱护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的意识,绝不做景区形象的破坏者,否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不是“吃素”的!

> 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二)违反国家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发现更多精彩

关注公众号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