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申报“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申报“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的通知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申报“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的通知,从重点方向、主要任务、申报要求三个方面,拟部署一批“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旨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深化应用。
通知说明,将从辅助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培育文化和旅游新业态、提升旅游服务和治理效能、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六个重点方向开展,并要求每个应用试点选择1个重点方向,确定人工智能技术具体应用场景(围绕多个具体场景攻关,形成综合性解决方案的优先),利用1—2年时间,探索推进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应用,并重点完成数据治理、技术验证、场景应用、标准研制这四个方面的任务。
通知规定,申报主体应为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在试点方向具有明确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以及较好的数据基础和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整合能力,并且申报主体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各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文化和旅游厅(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应用试点推荐工作,每个省(区、市)推荐不超过3个,且每个重点方向不超过1个;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共建院校可直接推荐本单位应用试点1个。
申报单位需填写申报表,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包括PDF版和Word版)寄送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将组织专家组对推荐的应用试点进行评审,择优部署,并对试点给予重点支持,宣传推广经验及成效,引领示范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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