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节省几张景区门票,文旅局局长被处理!

来源:风正巴渝
作者:罗泽旭 贺小芸
简要案情
王某某,中共党员,A区文化旅游局局长。2023年5月,王某某的弟弟王某阳联系他称自己将带家人及朋友6人来其所在的城市旅游,王某某给当地5A级景区负责人叶某打招呼,要求对方为弟弟一行提供免费门票,并安排导游全程陪同讲解。
2023年8月,王某某因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安排免费旅游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补缴门票费用;叶某也因接受打招呼,违规安排免费旅游活动,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案例故事
2023年6月,A区纪委监委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通过大数据比对景区票务系统发现了一条异常线索:某5A级景区五一期间出现6人同行的免费接待记录,且接待流程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接待事由仅标注为“工作考察”。在调取该景区内部接待台账后,初步判断可能存在违规使用公共资源问题。
为查明相关情况,该区纪委监委随即成立核查组展开调查,在询问工作人员、查看购票记录、调取景区监控后,核查组找到了该景区负责人叶某。
“叶总,听说五一期间景区有个特别的接待,是吗?”核查组干部问道。
叶某脸色微微一变,但很快镇定下来:“就是正常的公务接待,没有什么特别的。”
“可为什么没有任何接待审批手续?”
面对工作人员的连连追问,叶某意识到谎言已经无法再圆下去,只好如实交代相关问题。
“五一前夕,我接到文旅局王局长的电话,说有重要客人,让我协调免票,并安排导游全程陪同。”
核查组趁热打铁,经批准后将王某某请到了谈话室。面对组织询问,王某某起初以“朋友来了解文旅工作”为由辩解,但在确凿的通话记录、景区工作人员证词等证据面前,王某某不得不低下了头。
原来,王某某因碍于家人的情面,同时想在家人面前展现自己的“能力”,便利用职务之便向叶某打招呼,要求其为王某阳一行6人免去门票费用并安排专人讲解,费用全部由景区承担。
“为节省几张门票而触犯了纪律红线,真是不值!”王某某懊悔不已,“不想丢面子,如今却丢了更大的面子。”
纪法解读
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安排旅游活动,本质上是将公权力作为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违反了党的纪律和规矩。同时,在正常情况下,游客需要按照景区规定支付门票费用,而通过违规手段获得免费门票,是对其他遵守规则游客的不公平,也扰乱了景区基于正常经营和资源保护制定的管理秩序。
本案中,王某某作为文化旅游局局长,利用职务便利,将应当由其弟弟王某阳一行支付的门票等费用,由相关单位支付,是侵占公私财物的典型表现,其行为违犯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行为,应按相关规定,追究其党纪责任。
实践中,哪些行为属于侵占公私财物?《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对侵占公私财物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第一,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其行为是以占有为目的,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执纪执法实践中,需注意辨别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行为与贪污行为。如果党员干部侵占的是本人主管、管理和经手的公共财物,这属于监守自盗行为,则涉嫌贪污或者职务侵占。
第二,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即购买物品时以明显低于同类同等物品市场价格付款的行为。其中,若侵占的是公款公物的,构成贪污或者职务侵占,若侵占的是私有财产的,构成受贿或者受礼,数额较大达到追诉标准的,应依照《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追究党纪责任,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属于以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的财物,以受贿论。
第三,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这种情形指的是,接受服务、使用劳务后所支付的费用,明显低于实际发生的应当支付的服务费、劳务费。
第四,转嫁个人费用。即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其中,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一些党员干部错误地认为,只要没有直接收受财物就不算违纪,免费提供一些劳务和服务只不过是亲朋好友之间的相互帮助。此类行为看似“人情往来”,实则是公权私用、破坏权力运行规范的违纪行为,其严重侵蚀了公职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侵占了公共资源,也助长了特权思想和不良风气。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划清“公”与“私”的界限。在面对亲友请托时,要敢于说“不”,善于用纪律和原则守住底线;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应始终牢记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人民,不得将公共资源用于个人人情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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