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各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广大市民和游客朋友们:
为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打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行为,杜绝强制消费现象,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赞皇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旅行社和导游违规执业问题
1.选择不合格供应商。旅行社违规与无证经营的黑导、黑店、黑车合作,擅自组织游客前往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游览,特别是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的高风险旅游项目。
2.旅游产品虚假宣传。设置低价陷阱、隐瞒必缴费用、虚构折扣;行程服务中缩水景点、虚标交通住宿餐标、冒用优质导游资质;伪造官方授权、虚构无购物、纯玩承诺、编造稀缺名额,隐瞒行程风险与拼团事实、用网图精修图等误导宣传,刷评造假、使用绝对化用语、违规宣传未获批线路等虚假宣传行为。
3.旅游团队擅自转包。线上揽客,线下转客,未经游客同意擅自转包委托,以“户外俱乐部”“研学机构”等名义变相从事旅行社业务。通过抖音、小红书、微信朋友圈等第三方网络平台批量投放引流广告,采用层层转包旅游团队的“百推”模式,非法从事网络招徕游客业务。
4.旅游团队监管不力。未落实“一团一报”制度,未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准确填报组织和接待的旅游团队信息。在组织出境旅游团时,未安排领队和导游全程陪同,领队和导游无导游证、相应学历、语言能力和旅游从业经历,未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组织出境旅游团队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组织跨境赌博等行为。
5.旅游合同不规范。旅行社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使用规范合同文本,擅自拟订条款规避自身责任、签订“阴阳合同”、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不规范使用电子合同,利用合同格式条款设置陷阱、欺诈游客。
6.不合理低价游。旅游产品价格严重背离经营成本,旅行社、导游擅自增加购物点、隐匿购物行程、增加另行付费项目,非法串通获取回扣。以“免费游”“低价游”为诱饵,售卖保险、食品、保健品等,强迫老年人高价购物、实施养老诈骗等问题。
7.业务运营不规范。旅行社备案信息与实际不符,未按照要求落实季报年报制度。旅行社对分社、服务网点等分支机构在招徕游客、合同签订、财务资金等重点事项上管理缺失,未按要求履行备案手续,存在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为无证经营者提供经营便利等违规行为。
8.导游执业服务不规范。导游擅自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导游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加购物场所、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以及服务不规范、质量差等游客投诉举报的其他服务问题。不按《导游服务规范》提供导游服务,私自兜售旅游商品、甩团甩客、辱骂游客。
(二)景区服务质量差问题
9.景区景点服务质量差。相关场所无证经营、收费混乱,设施不完善、安全警示标牌设置不到位、旅游导览图和标识牌指示不清、公共休息设施布局不合理、停车位不足、停车秩序混乱、未落实特殊人群优待政策、突发事件应对不足。乡村游卫生环境差,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管护不到位。
10.投诉处置不及时。涉旅场所维权渠道不畅,未对外公布投诉电话、投诉电话无人接听、处置不到位、反馈不及时。景区消费维权服务站无人值守、矛盾解决不到位、服务保障不到位。涉旅场所经营主体在处置投诉中推诿塞责、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三)旅游市场消费乱象问题
11.价格与计量乱象。景区及其周边餐饮、住宿、购物、停车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利用虚假优惠折价进行价格欺诈。存在节假日随意涨价、突击涨价、大幅加价等不规范经营行为。景区周边饭店、农家乐、土特产销售门店使用“鬼秤”缺斤短两,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12.食品经营不规范。旅游景区、饭店、农家乐等食品销售经营场所无证经营、环境卫生不整洁、餐具清洗消毒不合规、从业人员无证上岗,销售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
13.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下道口、景区入口等部位恶意争抢游客、尾随纠缠、强买强卖商品、强迫游客接受服务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14. 特色采摘游乱象。针对赞皇樱桃、大枣、苹果等特色采摘游项目,重点整治采摘园周边道路拥堵、停车难、乱收费问题,采摘园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强买强卖行为,农家乐无证经营、食材来源不明、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维护“赞皇特产”品牌形象。
(四)涉旅安全隐患问题
15.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旅游包车未持有效包车牌运行、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招揽包车合同外旅客。旅游客运车辆超速超员、驾驶人员疲劳驾驶、司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
16.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景区及周边客运索道、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等特种设备及魔毯、滑道等大型设施超期未检、维护保养不到位,操作人员违规操作、无证上岗。
17.消防安全隐患。涉旅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堵塞疏散通道、电气线路老化等。
18.涉水安全隐患。涉水景区、景点、游船、浮桥、码头等设施设备检测维护不及时,消防、救生、监控等安全设施配备不全,无安全管理人员、警示标识标牌设置不规范、应急预案不完善等。
二、投诉举报
为方便广大市民和游客积极举报旅游市场中的不法行为,特设立投诉热线:0311—84224365。欢迎大家在发现上述违规违法行为时,及时进行投诉举报。我局将对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核查,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相关问题。
三、温馨提示
1.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
2.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向主管部门举报。
赞皇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我县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希望各旅行社、A级景区及广大市民、游客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共同营造赞皇文旅安全、文明、和谐的市场环境。
赞皇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3月13日
编辑 | 张 鑫
审核 | 侯 坤 王晓丽 于 帅
蔡丽凡 付彦芳 王 涛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